俗话说
饭可以乱吃
话可不能乱说
这不
一女子因发朋友圈而被拘留
她究竟说了什么?
严重到要被拘留?
9月23日,缙云县壶镇镇一女子因违法停车被交警处罚,为发泄心中不满,其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辱骂交警的言论,被警方行政拘留。
合理的发表自己的言论和观点无可厚非,但是,通过微信“朋友圈”公然辱骂他人,发泄心中不满,对象居然还是合理合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这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事情的始末是这样的
2017年9月22日晚,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壶镇中队民警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辱骂交通民警的言论,该言论严重侮辱了交警,影响恶劣。
壶镇交警中队民警立即向壶镇公安分局报案。经查证:2017年9月22日19时许,蒋某因不满壶镇交警中队民警对其违法停在壶镇镇安居西路的车辆进行违停告知,将违法停车告知单拍照后上传至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并配上辱骂民警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9月23日缙云县公安局对蒋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蒋某也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车辆日渐增多,交通参与者的“乱停车、乱行车、乱过路”现象还比较普遍。
交警依法依规开展管理,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