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男子王某打工遭遇欠薪,多次讨要均没有结果。在又一次讨薪未果,发生冲突时,王某持刀将欠薪者刺死。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在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后,王某因故意杀人犯罪获刑十五年。
按照王某说法,2015年前后,他给郝某干活,每月工资1万元,郝某共欠他6个月11天的工资,共计6万多元。他多次向郝某催要,都没要回来。
2017年6月8日9时许,王某到住宅公司向郝某要工资,“郝某认为我磕碜他了,骂了我,还在门卫那打了我,说我没有证据证实他欠我钱。”
王某回到家后,郝某打电话说因为王某去要钱,公司拒绝给他签字,“我的钱要不回来,说要废了我。我又给郝某打了几个电话,但他都没接。”
第二天早6时许,王某再次给郝某打电话,想跟他唠唠,“他接电话就骂我,说一分钱也没有。”之后,郝某又给王某回了电话,两人约在新民东大营南转盘见。
王某称,害怕郝某带人打他,他从床下拿一把三棱刀赶到约定地点。几分钟后,王某看见郝某一个人开车来了,就走到他车门附近,“郝某下车就奔我跑过来,开始骂我,用拳脚打我。我跑了10多米远,跑到我藏刀的地方捡起刀,郝某见我拿刀就往回跑,我就扎了他后背几下。撕扯过程中又用刀向上连捅了至少四五刀。”
之后,王某带着尖刀去公安局自首。经查,郝某胸腹部、背部被刀刺中数下,因被刺破心脏,导致大出血而死亡。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王某称本案是因郝某拖欠他工资所引发,郝某在案件起因上存在过错;他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认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综合全案起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事实和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一审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