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制作使用 可能会侵权
“表情包在传情达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效果,又高度符合网络技术运用的特征,由于巨大的商业价值,其研发创作已成为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陈堂发认为,作为新的网络表达形式,表情包的创作、使用同样必须受到已有的诸多法律规范,遵循我国法律的一系列禁止性规定。
专家表示,真人表情包制作使用的前提应该是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表情包的制作方要取得权利人的同意,还要注意不能丑化他人的人格。网友在用表情包娱乐的时候,也不要触及法律红线,这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预见性的考虑,如果实在是有好的创意,可以做出来,但是要进行善意的使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新明说,“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必须取得许可;如果是在自娱自乐的同时向网上、社会上传播,那就要多考虑一下制作的表情包会不会给原来的权利人带来某种伤害、会不会冲击社会公认的道德和秩序。”
专家:我国已有具体法规 但缺少细化解释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陈堂发指出,目前的相关法律条款对规范表情包的创作、使用基本上够用,但诸多的禁止性规定散见于不同的部门法律、法规之中,比较零散。为此,他建议如果将针对表情包的创作、使用经常涉及的法律规范问题等分散处理的规范性条款收集起来,按照一定的逻辑整理成册,并作必要的细化解释,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规范从业人士。
“侵权问题如果解决的话,表情包可能涉及到的就是商业价值和人格价值的问题。而且有时表情包确实会对企业以及个人形象的提升有积极作用。这个时候表情包可能就不是一种表情了,而是变成了一种宣传符号,这个也是需要注意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道。
对此,网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嫪恋崇拜丑陋:以后斗图需谨慎啊
@Ioannes-AMDG:那就用卡通图片吧
@懒得想名字哈哈:想起了室友把我照片做成了表情包,说多了都是泪。
@猫的夏目和我的你:谢谢他们没有追究
@最强王者小乔:我们不生产表情包,我们是大自然的魔法师。
@我是人間丶惆悵客:吓到赶紧发个表情包压压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