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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自行车仍在继续运营
国庆期间,记者连续多日在杭州街头观察,发现体育场路、东新路等多个路段,仍然停放着绿色的“小良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它的外形和共享单车差不多,和共享单车一样有二维码、扫描用车等字样,其收费标准为20分钟1元。记者注意到,在这些路段的同一位置,前一天晚上尚无车辆停放,但第二天早晨就会出现共享电动自行车,很明显是在继续运营。
10月5日,距离杭州要求各企业清理共享电动车的最后期限,已经过了一个星期。记者多次拨打“小良出行”客服电话,但对方始终处于占线状态。随后,记者有通过电话联系了“骑电单车”,对方也表示,目前正常运营。
据此前媒体报道,“云马出行”于今年5月份开始在杭州西湖景区、延安路附近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试运营一个月后主动退出市场,用户的押金在7月底前已全部退还。GOGO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已经暂时关闭了杭州站点,用户可以通过App发起申请退还押金,正常退还。而另两家“骑电单车”和“小良出行”,在杭州分别投放了300辆及2000辆,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均表示,已经暂停市场投放,至于是否会按照要求暂时退出杭州市场,这两家公司却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对于逾期不清理且及未退出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出的公告中已经明确,将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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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市场上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普遍超标、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隐患突出、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电池污染问题严重,郑州、北京、上海等多地均已叫停。
5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城市管理局等6家单位对在郑州市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停止运营行为。在隐患未整改到位,国家或地方出台相应的准入、运行、管理政策之前,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应立即停止在郑州市范围内一切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业务。
9月15日,北京出台的《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发展原则中也明确提出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上海在《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中明确提出:结合本市城市发展规划、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安全状况,本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除了上述城市外,深圳、南京、武汉、广州、天津等地也明确表示不发展共享电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