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回应:产品有自爆率但符合国家标准
事发5天后,2017年5月25日“宜家家居”在官方微博发布回应称,顾客王女士使用宜家斯黛纳玻璃杯时,因产品自爆而致伤。公司对此非常重视,对顾客在使用产品时受伤表示抱歉,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消费者伤害或权益损失,宜家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大限度保证消费者利益和安全。宜家在声明中指出,关于钢化玻璃的自爆情况与玻璃的特性有关。当钢化玻璃在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受外力的影响,会有一定几率自爆。
对于这样的回应,王女士无法接受。
王女士表示她仔细了解过这款杯子的使用方法,杯子说明有明确标其构成材料是有机玻璃,耐热耐摔,可用于微波炉,也可用于洗碗机,很万能,况且自己也不存在任何操作不当的情况。王女士之后在网上了解到,宜家的钢化玻璃材质的杯子不止一次出现过自爆情况了,自己购买的这款杯子之前也有发生。可是宜家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机制来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在王女士和其它网友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许多网友表示他们也和宜家反映过此类情况,希望宜家给出相应的措施,如下架处理或是危险警告,可是因为没有出现过受伤,所以并没有得到重视。
虽然后续与宜家方面多次沟通,但并未就此事的处理达成一致,王女士将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王女士:“之前主要是跟他明确几点,第一是得先明确你的产品质量到底有没有问题?第二就是明确我这件事责任方是谁?宜家到底能不能负责,第三就是,除了咱们之前说的这个质监还是您去送检,应该有一个风险提示,不管是不是自爆率,这个东西确实是别人在毫无预警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它会自己炸。”
宜家在谈判过程中表示,希望能够针对事件本身对王女士所产生的伤害进行赔偿,但是王女士还是表示希望宜家能够先给出一个能够让她满意的说法,具体是因为操作不当还是其他自身原因造成了杯子自爆,但宜家给出的理由是出于社会道义和企业责任的角度对王女士进行赔偿,让她有些无法接受。
消费索赔百万同款玻璃杯仍在售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许浩表示,涉案钢化玻璃杯明显存在产品缺陷,且事先并未对消费者提出必要的提示和警示,构成消费欺诈。
“我们认为,宜家生产涉案的这个钢化玻璃杯,属于缺陷产品,那么宜家还在明知应知的情况下继续销售,没有对消费者提出必要的提示跟警示,所以说应该可以视为构成消费欺诈,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什么是缺陷产品,它定义是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那么产品有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的这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一定要符合这个标准,那也就意味着你衡量一个产品是不是缺陷产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另一个就是你符合标准也应该不能具有这种不合理的危险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女士向法院提出了退还货款并二倍损失赔偿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
许浩律师表示他们希望得到以下赔偿:“一个是退还购物款,这个杯子的购物款是3块9,因为我们认为他构成消费欺诈,可以双倍赔偿,其中还涵盖医药费损失,后续治疗费,因为牙齿包括受伤之后有后续治疗的问题,还有一个可能构成伤残赔偿,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交通费,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相关其他的合理开支,共计是大概一百零五万左右。”
昨天记者登录宜家官网查询发现,涉案的这款名为斯黛娜的玻璃杯依然在售,其产品描述称:“这款马克杯由钢化玻璃制成,十分坚固,耐摔耐热。 由于玻璃非常耐热,可以用这款杯子盛装各类冷热饮品。” 据了解,该案原定于3月15日在北京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但由于被告宜家一方当天并未到场,因此庭审临时取消。
昨天晚间,宜家方面回应中国之声表示,王女士受伤后宜家对此事非常重视,并积极与其沟通,但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目前由于此事进入诉讼程序,宜家方面会积极配合并尊重法院判决。宜家企业沟通部沈雁:“王女士受伤以来,宜家对这件事一直是非常关注的,我们也多次希望与她主动沟通,并也提出了具体的补偿方案,但是就是因为补偿的数额,双方没有能够达成共识,后来王女士也决定采取法律的行动。对于宜家来说,既然她已经提起了法律诉讼,我们当然是希望能够全力的配合。其实所有的宜家的相关产品我们都是有内部和第三方的机构的质量安全测试的,所以从宜家的角度来说,我们认为斯黛娜玻璃制品是安全的,我们也相信这一款产品是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当然我们也希望是一个很公正的裁决吧,既然现在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我们就先看法院这边的判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