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 今年5月,华商报连续报道城西的小烟庄村、陈林村和红庙村借城中村改造之际,在村道上密集栽建路灯的新闻。华商报记者昨日从西安市雁塔区纪委获悉,陈林村的涉事党员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昨日,西安市雁塔区纪委通报了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介绍,2016年10月,雁塔区丈八街道陈林村党员许新有、杨长喜在陈林村启动城改拆迁期间,为套取拆迁补偿款,分别私自在西户路上突击修建密集路灯30根和120根。今年6月,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4起典型案例为:
1.雁塔区丈八街道南窑头村党支部书记杨新建、村委会主任王少武,于2013年5月18日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全村53名党员公款旅游,并审批签字报销了学习考察费用共计42576元,2017年5月,杨新建、王少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雁塔区等驾坡街道月登阁村党支部书记张满生、党支部原书记张德本,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组织旅游和接受开发企业安排的旅游;存在挥霍浪费公共资产、违规乱发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2月,张德本、张满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雁塔区鱼化寨街道石桥欣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赵军正,私自将由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的两间集体商铺交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2017年4月,赵军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翟家堡村时任副村长翟鸿昌、党员翟金河,捏造虚假信息,违规为他人出具村民宅基地权属鉴定证明书,2017年8月,翟鸿昌、翟金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