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坏心情是拆快递解决不了的,如果不行,就拆两个……”
这应该是很多网购一族的共同心声。随着近些年网购热潮的兴盛,快递业服务目前已经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据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400.6亿件,是2007年的33.4倍,十年间每年年均增长达到42%。
但是,物流业仍存在自己的行业难题。
比如,快递车辆受限,造成快递车辆“上路难”;快递网点用地与城市规划有冲突,造成快递网点“安家难”;快递投递方式存争议,造成快递包裹“上门难”。
如今,瞄准快递行业的“三大痛点”,27日国务院发布了《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针对快递业现存的问题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与要求。
车辆上路难
“快递三轮小区撞车不愿担全责”、“快递电动三轮车撞上宾利,宾利后期维修费用高达20万元”、“快递员骑着电动车撞上轿车车门”……
在历年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其中不乏行色匆匆的快递小哥的身影。快递小哥为何成为“马路杀手”?
对此,快递物流专家徐勇对国是直通车说:“这是由于目前我国用于快递行业的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因此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
实际上,部分地区已经在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深圳就为治理这一问题,规定外卖配送员交通违法被交警查处三次,将被辞退,并在一段时间内行业禁入。另外也有部分地区直接禁止快递车辆在市区通行或禁停路段临时通行。
但是,对于快递车辆上路难的问题,一律禁止或一味地处罚是行不通的。
这次新公布的《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
不仅是快递业的路权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快递企业无车可用,”徐勇说:“无论快递企业使用怎样的运输工具都存在不合法的情况,比方说企业不适用电动三轮车,改使用汽车的话,又会造成客货混装。中国目前没有对快递车辆进行专门的规定,在这方面,要比欧美以及日本国家滞后很多。”
这一问题在这次的《条例》中也有明确要求: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早在2016年末,北京市为了加强对快递车辆的管理,安排5.7万辆快递车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保险。如有出现交通违法情况,方便交管部门直接根据编码向快递公司追责。
“北京市的做法值得推广,为细化条例提供了实践依据。”徐勇表示,“这次出台的《条例》也提到了,有关部门需要给快递快递企业一个合法的车辆运行标准和车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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