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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偷窥事件还不少
昨天上午,小张厕所遇险经历被发到了东方论坛上,很多网友跟帖。
柯小姐:
我们公司在江东区彩虹南路嘉汇国贸27楼,春节过后的事情,我同事遭遇到的。
一个家伙悄悄跑到女厕所里,用手机拍照。同事吓得拼命喊“救命”,可是厕所太偏了,一直没人听到。
当时她还抢了那人的手机,然后那个男的一直求饶。同事很慌,后来手机又被男的夺了回去,他跑掉了。
孔小姐是银亿时代广场一家公司的员工:
上个月中旬,也是在4楼,我们同一楼层一家外贸公司的女孩,上厕所时,一个男的装作手中的发票掉了,然后弯腰去捡,眼睛却透过厕所门的下方向里面偷窥。
公司里不少人都在议论:女厕所有色狼,经常借着捡票据,低下头来偷看。
夏天是偷窥高发季节
怎么对付偷窥,昨天下午,宁波江东警方童建华警官提供了几招:
首先,遇到偷窥者时,女孩子千万不要怕难为情,一定要及时呼叫,声音越大越有效果。这样做可以达到两个目的:吓跑偷窥者;惊动附近的人过来援助;
其次,在偷窥多发时间或地点,女孩子要结伴;
最后,夏天到了,一些女孩子穿着太暴露,这样会刺激一些有偷窥欲望的人。女孩子穿着要适度。
根据以往发案情况来看,夏天是偷窥事件多发季节,偷窥事件多发生在户外公园、写字楼等场合,还有就是单身公寓等人员稀少的地方。
偷窥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江厦派出所的余警 官昨天说,如果证据确凿,我们会按照治安管理法,对偷窥者处以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吕建伟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对偷窥者处以拘留或罚款。如果将偷拍的视频资料制成淫秽物品进行传播,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传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今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首次将隐私权列入民法保护范围,因此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责任。
偷窥其实是种疾病
昨天,宁波市首家心理咨询机构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雷丽说,有不少偷窥者,已经结婚,有了孩子,但还是要偷窥,甚至会格外“迷恋”异性的内衣内裤,这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
偷窥者大多数带有侥幸心理,而且社会伦理、道德观念不清晰。
偷窥行为到了最严重的地步,会发展成疾病——自己也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但还是控制不了自己。不偷窥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到了这个地步,就要及时寻医问药了,进行心理疏导和药物治疗。
大厦物业:
他敢再来,绝不放过他
昨天,大厦物业公司的邱经理告诉我,偷窥事件5月份也发生了一次,后来辖区江厦派出所来调取了监控录像,通过比对抓住了一男子。
“这一次,我们有录像有监控,他敢再来,绝不放过他!”
为了加强“抓捕”力度,邱经理说,他们已经从其他地方调来保安增援,“对付这样的人我们绝不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