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擅自接种疫苗
安全性存争议
“山东疫苗案”之后,国务院于2016年4月新修订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疫苗的采购、流通、接种及异常反应处理等各个环节做出了更加明确的操作规定。例如“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在异常反应处理方面,《条例》也有明确的说明:“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同时,《条例》第三十一条也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那么“医护到家”推出自行带回并上门接种疫苗的操作是否合规?北青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卫计委、市卫生监督所等多个部门,均表示与现行疫苗条例不相符,不鼓励该行为,并指出了其风险性。
“用冰盒运输疫苗是很早期的方法。现在北京地区的疫苗从生产开始就有温控,一直到接种点,可以实时调出温度和疫苗状态。而个人简单地用冰盒携带疫苗并且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轮换使用,疫苗的有效性就很难保证了,一旦出现异常反应,家中这样一个非正规医疗场所很难应对。”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从疫苗管理角度来说,与现行的条例不相符,因此我们不鼓励这种做法。”
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护士上门接种疫苗是否合法,需看该行为是否属于接种行为,是否涉及医疗诊断,“如果是消费者个人需求,预约护士上门帮助打一针,很难认定是违法行医。”
但是业内人士对此说法不一。疫苗科普达人陶医生说,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可以的,“宫颈癌9价疫苗的热稳定性很高,在常温情况下也能保存一段时间(个人估计至少37℃7天没问题),因此只要解决好谁来注射疫苗的问题就行。”但同时陶医生也表示,这样的操作的确不规范,一旦出现问题就比较麻烦。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疾控部门工作人员则认为这样的接种方式风险极大:“这显然不符合疫苗流通接种的规范。平台很巧妙地避开了法律监管,让购买、运输的行为都由消费者来承担,那么相应的风险也自然落在了消费者身上。现在国内建立起的疫苗流通和接种是非常严格规范的,这种行为不可取。”
回应
目前尚无人签约
如安全性受质疑考虑取消
8月25日下午,“医护到家”平台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曾电话咨询过相关部门,没有得到明确禁止。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对于个人携带生物制品放行的相关要求,才制定了这项服务。
“如果三针都带回,或者我们帮消费者买回来,肯定是违法的。”该负责人说,“我们不参与购买销售疫苗,购买和运输疫苗都是消费者自己进行的,后续的注射我们可以提供护士帮消费者完成。这是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范围内,能提供的最大程度的便利了。”
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推出该项目一周多以来,尚无人签约,如果公众对于这项服务的安全性有质疑,也将考虑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