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婆婆8年为儿讨说法,法律卷宗积累了一大摞 记者李辉摄
今年60岁的龚惠文,在常人眼中,是个再平常不过的摆水果摊的老太太。可在汉阳郭茨口庙东湾街坊看来,龚惠文这个老太太不容易,更不简单。
8年前,龚惠文的长子因患有精神分裂症,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仅对其进行2080元的经济补偿。为给儿子讨个说法,仅有小学文化的龚惠文,一边摆水果摊,一边看法律书籍。随后,她走上了长达8年的维权之路。前后历经7次判决,终于为儿子讨回公道。近日,其子获赔各类经济赔偿12.7万余元。
含辛茹苦
丈夫去世独自拉扯大两个儿子
汉阳郭茨口庙东湾一个路边简易小屋,就是龚惠文的家。
龚婆婆是蔡甸人,丈夫早逝。29岁那年,她带着两个不到10岁的儿子搬至汉阳郭茨口,以卖水果为生。
提起最难熬的时候,开朗的龚婆婆眼眶泛红,当时长子小宇(化名)进入技校,次子考入武汉大学。她起早贪黑卖水果,每天中午就着街坊塞来的两个馒头当午餐,还是难以负担两个儿子的生活用度。“实在顾不过来,一个星期只能给一个儿子生活费,另一个就先"欠着"……”
至今,龚婆婆还在为小宇的病耿耿于怀,“当时为了多挣钱,很早就出门,天黑才回家,住的房子也是租来的。”龚婆婆说,自己根本顾不上与儿子们交流,更没有发现小宇的心理有些异常。
命运多舛
长子患病被辞退赔付过低
1993年,小宇进入武汉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了10年的用工合同,每月工资500多元。
本以为长子找到工作,负担能有所减轻,可龚婆婆渐渐发现,小宇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他下班回来就说,领导不喜欢他,不想干活。”最初,龚婆婆苦口婆心地开解他,到后来,小宇负面情绪越积越多,开始打骂母亲。
1996年,小宇被武汉市第五医院确诊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每逢换季和下雨,小宇就容易发作。龚婆婆不怕儿子恶言相向,不怕儿子拳打脚踢,就怕儿子无故出走。有一回,小宇连续失踪了5个月,幸好在黄冈被亲戚发现送了回来。龚婆婆记不清有多少回,发现几天没回家的小宇,浑身是伤坐在家门口,“问他去哪里了他也说不清,被人打了也不知道反抗。”1999年,汉阳区残联给小宇办理了残疾人证,定为精神残疾一级。
精神出现问题,并且长期旷工,小宇已经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工作。2000年,公司以“分流”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小宇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了2080元的补偿金,。接到解职信,龚婆婆已有心理准备,但没想到公司的补偿竟然这么低 。
龚婆婆说,自己只念完了小学,根本不懂法,只知道按2080元算,公司每月只赔了小宇260元。她找到劳动部门,由于小宇属于残疾人,劳动部门并没有批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龚婆婆再找公司讨说法,但不久公司又将小宇按正常人辞退,要求劳动部门批准,并对小宇的精神分裂症提出质疑。
艰难维权
一边卖水果一边熟读法律书
到底该怎么办?龚婆婆说,她开始通过法律途径,帮儿子维权。
街坊称,前几年,龚婆婆操碎了心。因家中有一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儿子,另外小儿子还在读大学。为维持一家生计,每天天不亮,她就赶到水果批发市场进水果,然后再拉到郭茨口庙东湾街段去卖,一直忙到晚上八九点才能回家。有时间她还要不断地跑法院、跑劳动仲裁部门,递交起诉书、申诉书等文书。
这期间,原本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龚婆婆,开始看艰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平时,她在家中没时间看,就趁出摊卖水果的时候,一边卖水果,一边看《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文书,并比对着其中的规定,看哪些规定对儿子的维权有用。
龚婆婆也成为当地的“法律名人”。有时候,龚婆婆帮儿子维权没出摊时,有买水果的市民往往就会问,那个看法律书的卖水果的婆婆哪去了?
龚婆婆说,她通过学习《劳动法》等法律条文,发现对重度残疾病人,工作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她的儿子属于一级精神残疾病人,所以她认准了这条理,并决定持之以恒地为儿子讨个说法。
奔波八年
帮儿子讨回12.7万元赔偿
2002年初,龚婆婆开始不辞辛劳地替儿子讨公道,她先找到儿子的公司,公司称申诉期已过。她又找到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说劳动仲裁的时间也过了。她又找到江岸区法院,结果再次被告知过期失效。一晃四年过去了,2005年上半年,她又将此事申诉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失望而归。
2006年开始,龚婆婆先后向省、市有关部门寄出上百封信,反映儿子的劳动纠纷。与此同时,汉阳区残联、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也开始介入。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多方面的努力,2008年上半年,在省、市检察院的支持下,龚婆婆终于迎来希望的曙光,武汉市中院终于同意江岸区法院对龚婆婆儿子的劳动纠纷进行重审。2008年底,江岸区法院判定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对方不服上诉,2009年年底,武汉市中院再次裁定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
龚婆婆感慨地说,前后经7次判决,她终于为儿子讨回公道。不久前,儿子获得各类经济补偿等共计12.7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