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判处免刑罚是“为保公职” 这起事件受到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毛志尧是当地原工商局的一名公职人员,那么这份判决是否掺杂了这些因素呢?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时任陇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这个事情发生以后,他也第一时间向他们分局汇报了这个事情,就说他已经出了一个车祸,我们的意见就是按照法律程序,当时第一时间,我们就说按法律程序走,我们就一直等法院的这个判决,判决下来是一直到2018年的3月份,3月份以后,我们就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了处理。” 2018年3月2日法院判决,25天后,2018年3月27日,毛志尧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及政务降级处分,依然在原工商局工作。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而陇西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判决恰恰是,判处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但是免于刑事处罚。有网友就此评论称,这样一个判决结果“就是为了保住公职。” 对于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是否为了保住公职这点疑问,法官并未正面回应,检察官则在采访中提到,考虑过这个因素。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原文武:“原因是如果判刑的话,毛志尧肯定会丢工作,丢工作的话,他的家庭生活肯定会受影响,在情与法的角度来说,既要考虑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也要考虑被告人的实际情况,虽然没有这个法律依据,但是还是要考虑。” 2018年12月,处罚决定有了一丝变化。 陇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杜武斌:“在今年以后,省纪委还有市纪委对这起案子,在评查的过程当中,感觉到政务处分和党纪处分不太匹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他的政务处分又做了重新的决定,把他以前的政务降级变为政务撤职处分。” 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目前,毛志尧仍在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时任陇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他就是在我们一个文峰工商分局,他平时也就是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