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买的玩具出现质量问题,多次更换后依然不能使用,郭女士与丈夫蔡先生到西单商场与售货员协商,双方发生争吵,情绪激动的蔡先生因心脏不适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认为售货员态度恶劣、辱骂,并未采取急救措施导致事件发生,为此郭女士与儿子将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单商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53万余元。
一审法院驳回郭女士母子的诉求后,郭女士母子不服,提起上诉。
4月24日上午,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图为西单商场代理人。 摄/通讯员王鑫刚
原告:售货员态度恶劣吵架中“气死”顾客
原告郭女士和儿子蔡某诉称,郭女士的丈夫蔡先生到被告西单商场为其孙子购买了遥控仿真快艇,原价398元,优惠价实际支付300元。但仅过了一周,发现该玩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被告更换玩具后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2016年8月中旬,蔡先生再次来到被告处协商,被告称需将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玩具留下来修理。之后,被告电话告知蔡先生该商品已经无法修理,也不愿意再行退换。无奈,郭女士与蔡先生于2016年8月28日晚上7点左右再次至西单商场与员工协商,但被告员工态度极其恶劣,不愿退换不合格产品并辱骂蔡先生,致使蔡先生情绪激动而心脏不适倒地。事发后被告员工未采取急救措施,也无人予以帮助,近半小时后被告员工才拨打急救电话通知救护车,但蔡先生终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死者妻子、儿子、代理人参加庭审。 摄/通讯员王鑫刚
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蔡先生的死亡,为此,郭女士和儿子蔡先生将西单商场告上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 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3万余元。
被告:顾客猝死与商场无关
被告西单商场辩称,蔡先生所遭受的损害系因其自身身体疾病或缺陷所导致的意外事件,其猝死事件与西单商场的服务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西单商场在蔡先生的猝死事件中不存在过错,并已尽到服务场所应尽的义务,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基于人道主义考虑,西单商场同意对原告补偿15万元。
庭审中,商场请来了蔡先生突发疾病时在场人魏某、封某和段某作为本案证人出庭作证,对相关事实分别予以陈述。
一审法院查明柜台员工参与救助死者
一审法院查明,2016年6月27日,蔡先生在被告西单商场地下一层玩具柜台购买一台遥控仿真快艇玩具,因玩具出现故障,蔡先生多次来到被告处协商玩具快艇的更换或维修事宜,并将该玩具快艇留在被告处。2016年8月28日晚上7点,蔡先生携原告郭女士和孙子来到被告西单商场玩具柜台,与玩具柜台销售人员交涉解决方案。交涉期间,蔡先生被告知玩具快艇无法修理后,情绪较为激动,与玩具柜台销售人员发生言语冲突。
被告所属第二卖场儿童区主管经理接报后到达现场,后决定可再次更换玩具快艇。此时,蔡先生突发意识丧失后倒地。原告郭女士对蔡先生当即实施心肺复苏按压等急救措施,玩具柜台销售人员亦参与了对蔡先生的急救。
被告工作人员随即于当晚7点04分开始拨打120和999。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将蔡先生送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进行抢救。当日20时56分,蔡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诊断为:猝死、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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