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王某因妻子屡提离婚产生不满,迁怒于其弟弟张某,遂持铁锤猛击其头面部数下,张某抢救无效死亡。11月6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被告人王某患有肺结核,和妻子两地分居,其妻一直想和王某离婚,王某不愿,二人时常因为离婚问题争吵不休。3月13日当天,二人又因离婚发生争执,王某一气之下拿着锤子跟踪妻子弟弟,打算为自己出口气,遂持铁锤猛击张某头面部数下,张某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13日13时许,王某尾随妻子的弟弟张某到朝阳区黑庄户乡某洗浴桑拿房内。期间,王某持铁锤猛击张某头面部数下,致其左颞部颅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双侧额叶前部脑组织挫碎,左额、颞叶及脑组织底面脑挫伤,小脑扁桃体疝,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张某系被他人用锤类钝器打击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王某拨打报警电话后离开现场,于当日14时被查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