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10月31日上午九点,北京高院对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李斯达的上诉,维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法核准。
周云露父亲提供的裁定书显示,北京高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李斯达和被害人周云露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同级校友。李斯达因工作、生活不顺,为寻求刺激并经预谋后,以拍摄微电影为名,于2015年8月9日13时许将周云露诱骗至其暂住地,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划伤周云露的颈部。在周云露拨打电话求救期间,李斯达向施救人员谎报地址,致周云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害人周云露的父亲从江苏宜兴老家赶来旁听了宣判的过程,被告人李斯达的亲属和律师都没有出现。据周云露的父亲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回忆,今天法官只是宣读了裁定书,没有问话。被告人李斯达一直站着没有反应。
10月29日,周云露的父亲接到法院通知,30日晚乘火车到达北京,今天上午九点,法官宣读了裁定。对于这个结果,周云露的父亲表示是意料之中的。“法律是公平的,做了坏事总要遭报应的。”
对于以后的生活,周云露的父亲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这个事情已经两年半了,要面对事实,总要慢慢遗忘,该忘掉的要忘掉,过好自己的生活,活着的人要活下去。”
10月31日下午一点,周云露的父亲已经乘高铁回到宜兴老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亲戚朋友。
2015年8月10日晚,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电影专业女研究生周云露突然失联,该校的另一名已毕业男生、2010级音响导演专业毕业生李斯达也同时失踪,两人手机均关机,无法联系。
8月11日凌晨,朝阳警方在传媒大学附近的内蒙古饭店将嫌疑人李斯达抓获。李斯达供述,他于2015年6月产生了想要找一个女孩寻求刺激的念头,随后,他联系到曾经的大学同学周云露,谎称要找周云露拍戏,且告诉周云露需要试戏。周云露按照李斯达的要求来到李斯达的居住地,在房间内,李斯达企图强奸周云露,但遭到反抗,之后李斯达将周云露杀害。
2016年12月,北京市三中院一审认定李斯达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斯达系自首的辩护意见不成立,且犯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驳回其辩护人提出的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法院一审还判处李斯达赔偿受害人家属各类费用5万余元。
宣判后,被告人李斯达当庭表示上诉。
2017年5月25日上午,北京高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案件涉及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
此前报道:杀害中传女生 凶手一审获死刑
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小周遇害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当天表示上诉。小周的父亲称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但对李某庭审上的态度表示失望。据了解,上次开庭后,李某父亲曾向周家表示愿意卖房赔偿,但被周家拒绝。
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小周遇害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当天表示上诉。小周的父亲称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但对李某庭审上的态度表示失望。据了解,上次开庭后,李某父亲曾向周家表示愿意卖房赔偿,但被周家拒绝。
凶手受审称
你们都在我的剧本里
去年8月9日,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小周与朋友失联。两天后,8月11日,李某在内蒙古饭店被警方抓获,他当场承认自己已经将小周杀害,尸体就藏在他租住的出租屋内。
今年11月18日,本案在北京市三中院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李某父亲作为辩护人之一参加了庭审,他称儿子平日善良、守法、爱护小动物,是心中的恶魔驱使儿子作出杀人的行为,他对于没有教育好儿子感到很愧疚。
庭审中,李某的情绪始终十分平静,并称“你们都在我的剧本里”。这样的态度激怒了小周的父亲,在休庭后,小周父亲向媒体表示李某的悔罪态度不真诚,希望法院判处李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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