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杨国华)日前,北京一淘宝店主因其在自己网店中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眼药水而被公诉,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在王某家中现场查获的1015盒眼药水均属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
据了解,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的淘宝店主王某,大学本科毕业,被捕前,其户籍为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
经查:自2014年起,王某在其经营的两家淘宝网店内,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狮王”等日本品牌的眼药水。
2017年4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梨园派出所民警与通州分局环食药旅中队工作人员在王某位于通州区某小区的家中现场查获“狮王”等日本品牌的眼药水14种,共计1015盒。
后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药品均属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次日,王某即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刑事拘留,今年5月2日被批准逮捕。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提起了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