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米粉店卖罂粟壳,香料店老板被判刑。近日,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判决,出售罂粟壳的老板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6年12月初,常德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称,常德市火车站附近罗某(另案处理)经营的米粉店有非法成分。一位市民吃完米粉后体检,发现体内含有吗啡阳性,市民怀疑和他早上吃过的米粉有关。
接到投诉后,常德市食药监局联合公安机关对该粉馆采取了突击行动,并进行了快检,发现该店米粉汤料罂粟成分检测呈阳性。该店经营者罗某的妻子承认,在熬制的米粉汤料中添加了罂粟粉。之后,执法人员将高汤及香料粉末汤料样本送至湖南省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样品中检验出罂粟碱、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等违禁食品添加剂成分。
根据罗某的供述,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在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路附近的一家香料店查获了未销售的罂粟壳1.5公斤。
据查,这家香料店的店主是四川人杨某,2015年、2016年他两次网购了总计2公斤罂粟壳,其后他将购得的罂粟壳研磨成粉末,与其它香料按1∶1的比例制成“混合香料”出售。罗某曾两次以100元0.5公斤的价格购买“混合香料”,添加入其店里销售的米粉中。
武陵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杨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据了解,2009年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就有罂粟壳,并标注了可能添加的主要食品类别:火锅、火锅底料及小吃类,另外还有可能用于卤味制品,甚至是饮料等。罂粟壳中的生物碱虽然含量较少,但对于普通人来说,长期食用容易成瘾,并且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