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男子黄某伙同他人,在东莞数个镇区多次假冒长途汽车客运人员,将等待坐车的市民骗上车,以用银行卡刷卡支付车费为名,骗取乘客银行卡及密码,盗刷8.6万多元。
14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责令退赔受害人8.6万余元。
2014年8月2日14时30分许,40多岁的广东男子黄某与两名同伙(后二人另案处理)经密谋后,开了一辆小汽车来到东莞市长安镇某酒店附近,伺机作案。三人见市民陈女士正在路边等车,便对陈女士谎称长途客运车不在此处停靠,可搭乘她到前方坐车,陈女士信以为真。
陈女士上车后,黄某等人说要收车费。陈女士欲给现金,对方不收,要求刷卡支付,拿了一个类似密码器的东西给陈女士。陈女士当时并没有觉得不对劲,于是拿出自己的银行卡,并输入了密码。偷偷记下密码的黄某等人,随后用一张假的银行卡调换了陈女士的银行卡,接着很快就将陈女士骗下车。
得手后,黄某等人到附近银行柜员机取出现金,并在珠宝店消费,用掉卡内共4万元。
陈女士下车几分钟后,手机突然收到被取款和消费的信息,意识到上当受骗,遂报案。
2015年9月17日,黄某被抓获。
经查,2014年8月,黄某等人先后在东莞市虎门、樟木头等镇区,向路边等车的群众用上述相似的作案手法作案,作案四宗,共盗窃8.6万余元。破案后,被盗财物均未能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