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系列暴力打砸行为,历时11分钟,共导致34名执勤民警及群众受伤,1部警用大巴、3部社会车辆被砸毁。其中,青岛市公安局一名领导干部头部缝合6针、两根肋骨和肩胛骨骨折、脾脏挫裂、双肺挫伤;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头部遭重击致颅内出血,中枢神经严重受损,构成重伤二级。 聚集事件对当地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104家商场、超市、门店被迫关门停业,11条公交线路、960辆次公交车被迫调整运营,多条道路无法通行,直接经济损失达820余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初步锁定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并对此次事件中参与暴力袭警、打砸车辆、购买凶器及组织煽动的相关涉案人员依法传唤审查。对其中实施暴力打砸的骨干人员、现场组织指挥的首要分子以及煽动串联、提供犯罪工具的主要人员钟某峰、郑某冰、葛某高等10人,公安机关分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发现,涉案人员中多人有违法犯罪前科,其中,郑某冰此前因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并因吸毒多次被查处;杨某青2018年5月因涉嫌吸毒被查获;刘某亮1989年因盗窃罪、销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葛某高2010年因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成某2018年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表示,此次事件是极少数不法分子藐视国家法律、挑战执法权威,有组织、有策划、有预谋实施的一起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绝对没有法外之地和法外之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都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