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孩子都是从‘南妹’手中买的。”张涛说,他和“南妹”相识于2015年6月,“当时我去邯郸找一个媒婆,在邯郸市第四医院旁边等媒婆时,听到几个人在讨论抱养小孩的事儿,‘南妹’用带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主动问我,有没有人要领养小孩,可以联系她。”张涛便和“南妹”互留了手机号。
一个多月后,张涛接到了“南妹”的电话:“现在有一名女婴,你帮我问问有人要吗?”张涛就此开始了买卖婴儿的“生意”。找到买家后,“南妹”坐大巴车从广西赶过来,在京港澳高速磁县服务区和张涛碰头后,即刻与买家见面,第一个孩子在6万元钱的现金交付后找到了新家。
“我们给了‘南妹’5万元多点,剩下的钱除花销外,我和曹琴直接分了。”张涛尝到甜头,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和“南妹”的联系也日渐频繁。
“不是偷、抢来的,没人追究”
经讯问,“南妹”说自己名叫周珍花,广西南宁人。回忆起在出租车上抱着的那个女婴,周珍花印象深刻:“当时我给孩子穿着浅色的衣服,用红色猫头图案小毯子包着。”
2017年9月25日,一位自称是孩子母亲的女子将这名女婴交给周珍花:“这是我们的第三个孩子,出生17天。我丈夫有病,我们不想要了,你帮忙把她卖掉吧。”周珍花谈好价钱为4.9万元,自己的报酬为6000元。对方点头同意。
“我就像打工一样,把一个孩子卖掉,可以得几千元好处费。”周珍花说,她第一次卖到磁县的孩子是李红给她的,“我和李红是在广西的一家棋牌室认识的。听说她是送婴儿的,我就让她帮我找送婴儿的活儿。”通过李红的介绍,开始有人主动联系周珍花:“有孩子可以卖,如果你要,我们就送过来。”
对于李红介绍买卖的儿童数量,周珍花前后供述不一致。她还交代,李红并不是唯一的介绍人,还有阿香和小青等人。“我经手的第3个孩子,阿香说孩子的父母想生男孩,想把女婴送人。第5个孩子,小青说是一对云南夫妇的私生子,孩子父母不想要。”然而,之后的讯问中,周珍花又否认存在这些介绍人,“基本都是孩子父母直接联系我。”
侦查机关取得的证据显示,周珍花共拐卖儿童11起,其中9起是通过张涛卖掉的。张涛曾询问这些孩子的来源,周珍花回答:“孩子是从穷地方来的,不是偷、抢来的,没事儿,没人追究。”张涛告诉记者,有一次,趁周珍花去洗手间时,自己还翻过她的外套口袋,“就想看看是否有证件”,却一无所获。
2017年9月27日案发后,张涛逃往甘肃。他告诉记者:“当时抱着侥幸心理待了十多天后,在家人的劝说下,我决定投案自首。”磁县公安局前往甘肃带回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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