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
现代常用词,有判无罪,有判5.5万元新台币
价目表上写骂“白痴”,被判赔5.5万元新台币。但去年一名女子找友人陪同排解与情敌的纠纷,友人在警局三方通话时,出口辱骂对方“白痴”,被检察官起诉,但法院认为,“白痴”是现代人形容不合理之事的常用词,判无罪。
●“贱人就是矫情”
被罚5万元新台币
台中市冯姓男子带旅行团赴日观光,却和廖姓女团员产生不悦,他发现廖在脸书抒发不满行程文章,竟截图在自己脸书发文称“贱人就是矫情”。
廖发现挨骂后,提告公然侮辱罪嫌。冯供称,廖女赴日时认为房间有鬼,要求每日换房、嫌鳗鱼饭不好吃,双方萌生不悦,又见廖影射他的行程不好,才在脸书发文。
法院认为,冯引用陆剧《后宫甄嬛传》台词“贱人就是矫情”,原形容主角用狐媚招数勾引皇上,“贱人”也对女人有负面评价,确实贬损廖的人格和评价,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天,另支付5万元精神赔偿金。
图片来自电视剧《甄嬛传》
●“特殊性关系”
5个字100万新台币,案件还在审理中
台湾作家冯光远4年前,指前“国安会”秘书长金溥聪、前“总统”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称金靠关系得到驻美代表职务,金不满提损害赔偿诉讼,一审判冯免赔,“高院”前年判冯须赔偿100万元新台币,并在四大报头版刊登道歉声明,名列骂人价目表榜首。
不过,这个价码能否维持已出现变量。台“最高法院”6日撤销相关判决,并以金溥聪自愿进入公领域,对言论批评比一般人有较高程度容忍。冯光远的言论是否侵权有待商榷,审酌赔偿金额、登报,也应审视双方的社经地位等理由,将全案发回“高院”重新审理,代价仍待未来确定。
金溥聪(右)不满冯光远(左)屡次指他和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提告求偿。
●“你这不是说屁话吗”
骂法官,稍嫌激动但没事
孙姓老翁打民事官司向子女讨抚养费,庭上抱怨生活不如意又委屈,还被政府欺负,老了得打官司要钱,被法官阻止发言,他心生不耐,当法官询问他和前妻离婚前是否一起住?他朝法官大喊“你这不是在说屁话吗?”
法官认为不受尊重,中断庭讯,依“妨害公务”罪将孙翁移送法办。孙翁否认侮辱法官,供称“我跟法官无冤无怨,怎么会侮辱他?”检方调阅录音光盘,认为孙翁仅因庭讯冗长感到不耐烦,法官一再阻止他畅所欲言,因此表达不满的语气稍嫌激动,但只因最后一句发言就认为他有侮辱犯意,予以不起诉处分。
《联合报》认为,网络流传的“台湾骂人价目表”虽引起不少网友讨论,事实上仅供参考,不少判决依照案发环境、时间、场景、口气等因素不同,法院作出的判决,都不同于价目表。千万不要太认真!
看完这些案例,小编想替台湾法官们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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