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指导意见和16个国家级试点城市名单都将很快公布。关于社会资本办医的配套文件也会很快出台。”1月19日上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卫生部副部长张茅在参加完全国药监系统工作会议之后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会议指出,公立医院改革目标之一为“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本刊记者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正会同卫生部拟定一个关于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服务行业的文 件,其中包括医疗服务行业。这将为此轮医改中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奠定基础。
“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是本轮新医改的题中之意。然而,对于如何把握民间资本投资办医的尺度,各方仍在讨论之中。
民营医疗机构的从业者已经兴奋起来,但于大多数人而言,要找到投资机会并非易事。
多项利好政策将出台
“这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指导意见解除了目前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所受到的各种制约。”见到该文件第四稿的浙江省医院协会副会长管伟立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征求意见稿涉及的内容非常细致,连我们没想到的也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出来了。”
管伟立介绍说,文件中涉及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门槛、执业环境、监督管理、引导机制等。主要利好政策包括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税收上将享受优惠政策,解决民营医疗机构在引进人才时的各种无形障碍、放宽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设备采购的管制,探索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贷款,进一步放开民营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等。
最为明晰的优惠政策是,有望再次强调免征营利性医疗机构营业税。
目前,营利性医疗机构营业税约占营业收入的5%,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则没有此项税收。在很多地方,主管部门以资本的属性来决定医疗机构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由此社会资本所办的医疗机构普遍被定性为营利性,而公立医院则多数是非营利性。
由于医疗投资具有较大的投资、经营风险,很多社会资本所办的医疗机构往往在3年免税期之后不得不关门。最终导致一部分社会资本从一开始就奔着赚钱来投资举办“短、频、快”的医疗机构,所导致的医疗纠纷层出不穷。
也有一部分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无奈地去申请成为非营利性,争着抢戴“红帽子”的“营转非”案例一直到去年还屡见不鲜。
如今,政策变更或许又将导致民营医疗机构“脱帽”,申请恢复营利性。“最初我们是营利性的,2005年我们申请变更为非营利性的。如果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营业税真能落实,我就申请恢复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江苏省一家民营医疗机构的院长对本刊记者表示,“营利性的可以分红,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也会少去很多麻烦。”
“我们尊重民营医疗机构投资人的意愿,遵循自愿原则。”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还透露,“公开表示允许民间资本所办的医疗机构申请非营利性。这样明确的表述以前是没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