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一案的公开庭审进入第三日。文强的3094余万元巨额身家底细在庭上悉数曝光,但文家能说清来源的收入仅有400余万元。在此前的庭审中屡屡指自己不记得收了多少笔钱的文强,昨日突然记起自己当初办大盗张君案时,有高额奖金还未被计入。
夫妇俩堪比“炒房团”
公诉方陈述,文强总共拥有16处房产,其中包括一套经济适用房。
检方指出,文强的第一套住房,因为是公安局的福利分房,购入时仅花费了5万元人民币。此后,周晓亚以其表弟身份,花了12万元购入渝北区正和花园小区的一套住房,又花11万元买了渝中区的一个商业门市,还多次以儿子的名义出资数十万元购房。
这些年来,文强夫妻二人不停地到处购房,周晓亚还曾买到过“烂尾楼”,十万元的预付金有去无回。
“嫖娼”花了12万?
文强有异议
检方昨日在庭审中透露,在庭前的供述中,文强曾说,他从1992年到重庆市公安系统工作以来,其间他吃饭买衣服抽烟等基本上都不用花钱,支出只有12万元,而且“支出主要在嫖娼上”。
据了解,此前文强供述曾给予某女子(注:即为文强被控强奸罪中的涉案女子)12万元。
昨天检方出具证据时,将这笔资金说明为“嫖娼款”,对此文强当庭反驳,“如果这个是嫖娼款,我倒是乐于接受的,但是你们不是说这是给被我强奸的女子的么?”
突然想起
张君案的高额奖金
检方指出,从1992年至2009年间,文强的工资、奖金、破案奖金、出差补助等收入共计108万余元,而周晓亚的存款、工资、补贴及退休金等加起来有34万余元,加上文强公派出国补贴的节余5000美金和周晓亚的2万美金存款,文家这些年来的总收入折合人民币175万余元。
即使加上银行存款利息、股票收入和放贷利息等,文家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也不过折合人民币406万余元,这和3000余万元的家底实在差额巨大。
由于这些数字关系到不明财产来源罪的认定,一直称自己记性不好的文强昨日可谓锱铢必较,他把进账算到了极致——在庭上突然提出自己在破获张君案时领到了一笔奖金,“我今天中午才想到,类似的大案破获后我都能领到一些奖金,这是我的失误。”甚至,他还突然想起了自己发表论文的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