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看待文强”无损我们心中的法治纯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0-02-03 07:56   

    在李庄案和文强案即将同日开庭之际,一直淡出媒体视野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2月1日对文强做出了评价。他认为评价文强,要着眼历史,尊重历史。在王立军看来,“文强这个人长处很多,是一个很熟悉业务的干部,而且这些年,做了很多贡献。”(《新京报》2月2日)

    据悉,王立军还谈到一个细节:日前重庆市公安局内部办了一个刑侦文化沙龙,里面没有文强的照片。他坚持文强“必须要有”,并说重庆公安成立以来,文强是管过刑侦的,“不能因为他人生中有缺失,就把过去人家的历史全否定了,这本身就不是实事求是的。”后来警员挑了一张最好的文强照片贴出来,尺寸大小也跟其他领导一样。王立军还说,“什么叫和谐啊,包容和承受是和谐的前提。时下有些人善于跟形势,不能把历史和现实结合,是文化承载力不足的表现。”

    王立军的“文强贡献论”出炉后,立即引发争议。支持者认为,这体现了打黑英雄的思想境界与人格魅力,标志着重庆扫黑除恶斗争走向成熟。历史地看待文强,不仅摆脱了非左即右、一棍子打死的简单,而且摒弃了后任评前任常裹挟“一己之私”的狭隘;实事求是地评价文强,更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公平。

    批评者则强调,发表“文强贡献论”,时机、身份的选择欠妥,而动机也耐人寻味。说得清楚点,王立军在关键时刻为文强溢美,是在为审判文强创造一个宽松的舆论氛围,同时也是在积极为组织开脱。文强案让有关高层骑虎难下,也让很多达人蒙羞与不安。文强一旦获重刑,有关高层将难逃用人不善和监督不力之责,而许多达人则将长期生活在阴影里。甚至有人放言,文强案风向要变!

    评价文强,见仁见智是正常的。在笔者看来,文强从一位普通民警升至一名厅级干部,其中有组织培养的因素,而其个人奋斗的因素也是显而易见的。他在领导打黑时曾表现出的业务能力及作出的成绩,就更能说明他并非一无是处了。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应淹没在单向的情绪里。

    而王立军在文强即将面临审判的前夕,肯定其成绩,客观地评价其贡献,也并非要为其开脱罪责。法治精神的要义就是排除人治。以文强昔日的功劳挺他,以期对他从轻发落,这不是法治,而是干扰法律的公正。王立军大概不至于“糊涂”到这么做,他也没有这么大的“能量”。王立军“点评”文强,当意在呼吁公众和舆论,以一分为二的态度看待文强,因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是非成败转头空”的历史虚无主义,不见得是件好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何评价文强的问题,也关系到如何评价重庆的政法战线。因文强的蜕化变质,就抹杀其历史贡献,进而全盘否定重庆历年来的政法工作,不仅违背客观事实,也会造成新的社会困扰。

    法不诛心。重庆市长黄奇帆表示,打黑工作不会搞扩大化,也不会有任何包庇纵容的行为。可见,扫黑除恶的正常秩序,不仅要体现在行动上,也要体现在思想认识上。惩办文强,不需要改写他的历史;同样,也不可能因为他历史上“有贡献”,而对他网开一面,置公平与正义于不顾!

    王立军的“一席谈”,肯定了文强曾经的贡献,这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民意的尊重。古人说,“有功于前,不为损行;有善于前,不为亏法”。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地看待堕落者,同时又理直气壮地高扬司法公正的旗帜,这才是法治之福,民生之福。

来源:红网  作者:陆湘敏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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