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各县区均未采购使用问题疫苗! 针对近日公众高度关注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春长生)生产的问题狂犬病疫苗和长春长生、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武汉所)生产的问题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事件,市疾控中心日前已组织对全市疫苗采购、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 经确认,全市各县区均未采购使用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疫苗;也未采购使用长春长生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和武汉生物所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信息,此两批次问题疫苗分别销往山东、重庆和河北等地),请市民朋友们放心接种。 目前,市疾控中心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有关问题回应如下: 1.嘉兴市是否有涉事的狂犬病疫苗? 答:根据国家药监局提供的信息,涉及到长春长生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的疫苗尚未出厂上市,有关问题监督部门正在调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22日通报称:“经对我省疫苗储运配送企业排查,未发现国家药监局通报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问题狂犬病疫苗和批号为201605014-01百白破疫苗流入我省。”根据国家药监局的情况通报,该企业已上市销售使用疫苗均经过法定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 嘉兴市没有涉事狂犬病疫苗和百白破疫苗。 为确保接种安全,7月15日我市相关县(市、区)接到上级有关部门通知,要求立即停用和召回长春长生公司原已批准上市的狂犬病疫苗,上述疫苗15日当天已全部回收封存。 2.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疫苗,还未完成全程免疫的接种者,后续如何接种? 答: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可使用另外厂家的狂犬病疫苗按照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 3.事件相关的百白破疫苗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答:此次被曝出的百白破疫苗事件,实际上发生在去年年底。2017年11月3日国家药监总局公布了在药品抽样检验中检出长春长生生产的百白破批次201605014-01和武汉生物的百白破批次201607050-2的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这批“问题疫苗”,并未流入我市。 国家对上市疫苗实施批签发制度,即每批疫苗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国家药监局药检检定合格后方可上市。我市使用的疫苗均为国家检定合格的疫苗。 我市包括百白破疫苗在内的所有一类疫苗均由省疾控统一供应。狂犬疫苗等二类疫苗由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分别从浙江省政采云平台采购。 衢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百白破疫苗为一类疫苗,我市包括百白破疫苗在内的所有一类疫苗均由省疾控统一供应。狂犬疫苗等二类疫苗由各县(市、区)疾控中心统一从浙江省平台采购。 经排查,我市没有涉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和狂犬疫苗。目前全市仅有衢江区使用过未涉事的长春长生狂犬疫苗,已封存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