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骗走35万元,实际拿到只有6万多 在广西宾阳县取走钱的正是此次案件中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但是,他与深圳这些人却不是一伙儿的。那么在深圳抓获的又是什么人呢?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在这起“电诈案”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案中案。 温州永嘉东瓯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因为骗子拿的银行卡是从网上购买来的,卖方在深圳。所有的钱打到骗子那之后,卖卡人收到这笔钱和短信息之后,取走了284000元钱,到深圳的犯罪嫌疑人那边,实际上骗子拿到手上的钱只有68000元。 实施诈骗的嫌疑人自己也遇上了诈骗,“辛苦”了半天却让别人捡了大便宜,自然是吃了个哑巴亏,不敢声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民警一个多月的侦查和抓捕,如今,涉案的5人均被刑事拘留,涉案货款追回28万余元,剩余货款还在追查当中。 防范诈骗“四要四不要” 公安机关提醒,无论犯罪分子如何巧立名目、花言巧语,只要守住下列安全底线,就可以让犯罪分子无计可施。 “四要”指的是: 1、转账前要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确认; 2、手机和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 3、QQ、微信要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提高账户安全等级; 4、网上聊天时要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 “四不要”指的是: 1、不要连接陌生WIFI,有些WIFI容易导致支付账号密码被盗; 2、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 3、不要将支付密码与账号登陆密码设为同一个; 4、不要将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手机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