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出生,2011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12月升任副县级领导”。近日,有网友爆料称,甘肃省武威市出现了一位“火箭式”干部,清华大学2010届毕业生焦三牛参加工作仅半年,即升任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领导)。“这也太狠了吧,刚工作就当领导”。
面对公众的质疑,甘肃省武威市以“合理合法”回应。其理由有二:一是根据武威市委组织部与清华大学达成的人才合作机制,清华生可直接报考副县级领导 职位;二是威武市地处西部,人才资源极为匮乏,委以副县是为了留住人才。
不过,不管武威市如何解释,都难以掩饰其对名校的盲目崇拜。而“火箭式”提拔用人方式的背后则是把“高学历”当“人才”的畸形思维。
我们无从知晓武威市委组织部与清华大学的人才合作机制的具体内容,但允许在武威工作的清华生直接报考副县的规定本身就有为清华毕业生量身定做之嫌。既然是“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就应当坚持“公考”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把清华生排除“在武威工作2年以上”的要求之外,这对于其他报考者也是一种“不公平”。
再说,公开招聘的本意应该是“校场比武”、“战场赛马”,所有考生都应当处在“同一起跑线”。招考副县应看能力而非学历,如果清华生的确是“人才”,让其在千军万马中彰显实力、脱颖而出,岂不是更有说服力。
近年来,尽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提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早有明白无误的规定,但总有一些地方以“破格”、“创新”的名义违规操作,“火箭式”提拔现象屡见不鲜。其实,人们诟病这种用人方式不仅缘于对年轻人阅历和能力的持疑,也是对程序规则和公平公正的维护与坚守。
追求年轻化,看重高学历,本无可厚非。但确保公平正义却是干部任用不容挑战的法规底线,无论出于何种考量,“萝卜招聘”都必须坚决杜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