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放开后,因女职工扎堆生育,有单位为了避免工作的正常运转受到影响,想出了一招——“排队怀孕”。结果,一名女教师因“插队”怀孕被单位辞退,引发劳动纠纷,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员工怀孕被要求“排队” 潘佳怡是某大型集团公司创办的苗苗幼儿园的老师,2008年3月入职,当年9月,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2014年9月,双方再次签订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第29条约定,“如违反幼儿园规定,合同自动解除”。2016年9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潘佳怡仍一直在苗苗幼儿园工作。 苗苗幼儿园规模不小,教职员工有数十人,除了几名后勤人员为男性外,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都是清一色的女教师。幼儿园创办的时间不长,教师都很年轻,有近一半的教师是年轻的妈妈,其余的老师也陆续进入育龄期,教学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好在领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学校的教学工作依然井然有序。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幼儿园不少教师相继有了生育二胎的计划,而且因为年龄偏大,都想尽早生育。待育女教师陡然增加,一旦出现扎堆生育的现象,幼儿园的基本教学秩序都将难以维持。 苗苗幼儿园是集团公司自主创办的幼儿园,而且全公司只有这一家幼儿园,师资力量无法进行调配。无奈之下,集团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女教师一胎生育的前提下,最终出台了女教师生育二胎排队的规定。 2015年3月,集团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幼儿园教职员工病假、婚假等有关规定”。该规定中涉及生育的内容有: 幼儿园育龄职员符合晚婚晚育的条件后(结婚半年后交怀孕申请方可怀孕),按照来园工作年限、年龄、结婚时间的总分排队(幼儿园公示),并提前半年提交书面申请后方可怀孕。 两位教师怀孕间隔三个月,不按排队顺序怀孕的,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规定一出台,立即遭到了教师们的吐槽——“能不能按时怀孕,谁也不敢保证。轮到某位老师怀孕,这个老师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怀孕,跳过顺序后却又怀孕了,就不让生下来?这个规定太强人所难了。” 尽管大家牢骚满腹,但找份工作不易,老师们最终还是表示服从。计划生育二胎的教师纷纷向学校提出了申请,学校则根据规章制度对每一位申请生育二胎的女教师进行考核打分排序,然后进行公示。 潘佳怡也想生二胎,就向学校递交了生育申请。在2016年4月11日公示的排名顺序中,潘佳怡以综合考核分36分排名第四。有些老师对考核打分排名的一些规定提出了异议和建议,集团公司又对考核排队办法进行了修改,重新进行考核打分排序并公示。2017年6月12日,在重新公示中,潘佳怡以74分排名下降到第七。潘佳怡虽说有些不服,但也不敢当面顶撞,心想自己也没有怀孕,接下来的日子里多注意一点,争取在轮到自己的时候再怀孕生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