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旧债来新债无奈解除关系 李女士告诉记者,小黎以前是个勤俭的孩子,但上大学交男朋友后就发生了变化,花钱毫无节制。事发后,她觉得孩子岁数小,还想给小黎机会,先从公安机关撤了案。可后来始终有人找她,每天三四十个人打电话来要账。在这期间,李女士每月要还七八千元,经济压力非常大。“我当时一个月工资只有2600元,为了养一家老小,就推着三轮车出去卖鸡蛋、卖菜,又开了小饭桌。”李女士估计,小黎各种校园贷加一起至少有几十万元,后来她为小黎办理了休学手续。 李女士怀疑,孩子是上了同学的“套”。“我听说她同学中就有做校园贷的,贷款人的钱还不上了,可以拉进来一个人抵钱。”李女士称,在孩子休学时,她曾去学校宿舍收拾小黎的物品,发现从衣物到化妆品都没什么奢侈品,其中最贵的就是给男朋友买了两双几千元的鞋。“如果贷了几十万元的款,总得见到点东西吧?” 李女士说,小黎从去年8月底出事后,她就一直闷头挣钱还钱,直到今年2月。谁想这期间小黎竟然从家里跑了,只说了句要去南京找工作,后来发现小黎又贷了款。“我怀疑她在那边又让人骗了。从一开始三五千元,最后利滚利滚到几十万元。现在我在手机上只要看到‘贷款’俩字,就吓得腿软,心里说不出来的恐惧。” “我说你别再闹了,再闹把人生都耽误了,如果你再这样咱俩就解除关系。每次听完这个孩子痛哭流涕,但是转眼就又贷了款。”李女士对小黎的行为失望至极,最终决定解除与孩子的收养关系。“办完手续那天,她走的时候‘咣’的一下就把法院大门关上了。从那时候起,我心里的‘门’也关上了。” 养母选择谅解检方建议缓刑 在法庭上,公诉人提交了一份由李女士出具的谅解书,希望法庭给小黎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公诉人表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小黎的刑事责任,鉴于小黎有自首情节,且取得被害人养母李女士的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建议判处小黎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 “我知道自己错了,之前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以后会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我要感谢母亲对我19年的照顾,我知道她不容易,我以后会好好努力弥补她、照顾她,希望审判长给我一次机会,从此改正自己,好好孝顺母亲,希望我的家人可以原谅我,让我改正。”小黎在最后陈述时说。 法庭昨天未当庭宣判本案。 ■法官提醒 克服虚荣远离校园贷 “我希望社会能把这种校园贷管理起来,孩子毕竟是孩子,涉世未深,对钱没有那么大的约束力。另外,我觉得学校管理也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李女士称,虽然小黎因涉嫌触犯法律被抓,她也与孩子解除了收养关系,但她还是希望小黎能痛改前非,如果有机会还是应该完成学业。 在庭审结束后,本案法官也表示,小黎本是一个阳光女孩,应该享受美好的大学时光,正是因为不理智和贪念,让她走上了犯罪道路,小黎应该记住这次教训,希望她能改过自新,从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念,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享受生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来报答家人的养育之恩。 最后,法官也提醒在校大学生,生活要理智消费,克服虚荣心理并远离诱惑,不要轻易向校园贷伸手,更不要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