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一则曝光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交警“索贿撤销酒后罚单”的消息在网上传开。举报人称,裕华区执勤民警赵某在无血液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开具手写罚单,举报人交4万元“免罚”等情况。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张华警官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表示,已了解到举报情况,举报材料里的赵某确为裕华区交警队正式民警,刘某是辅警,交管局已将相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上午11时许,石家庄市公安局新闻科张姓负责人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表示,交管部门刚刚将汇报材料发至市局,市局已经展开调查,调查情况将及时公布。 交警被指开具手写罚单,驾驶员交4万“免罚” 举报人高某称,其于2018年5月13日凌晨1点吃宵夜的时候喝了一瓶啤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与东二环时,被石家庄市交管局裕华区交警大队民警夜查拦截。执勤民警赵某在未安排吹气检测酒精的情况下,直接安排两名辅警带其至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抽血检测。抽血结束后将其带回警务站,并开具了手写的酒后处罚单。开罚单时,医院的血液鉴定结果还未出。 高某称,其通过个人关系联系石家庄市公安局领导司机李某。5月13日10时,李某称,“跟裕华区交警队苏队长以及执勤民警赵某沟通好了,可以撤销(处罚)”,但高某被索要2万元,并称“要交给裕华区交警队苏队长”。 5月14日下午,在李某的要求下,高某带着另外2万元现金去到石家庄市裕华区廊桥四季A区正门对面,将现金放在刘某驾驶的警车上。举报信中称,“刘某在车上告诉我,可以将我的血样做手脚。” 记者获得的多段通话录音显示,疑似刘某与高某通话,多次提到“可以将血样换掉”。 微信转账记录显示,高某于5月15日0时40分许转给刘某3000元 高某称,5月14日23时许,刘某让其带1万元请交警队几位办事的交警唱歌喝酒。微信转账记录显示,高某于5月15日0时40分许转给刘某3000元。高某称,当天因不能出门,与刘某沟通后最终转账3000元。 驾驶员称举报后4万余元被归还,并被要求撤销举报 5月17日,刘某告知高某“验血报告已出,已经达醉酒状态(值)”。 5月18日、21日,高某两次到裕华区交警队索要验血报告,值班民警均称“找不到”,并称“不用来处理了,直接等候派出所传唤就可以了”。 时隔一月后,6月14日下午,裕华区交警队通知高某去取鉴定报告。高某怀疑“用于鉴定的血样已被交警做过手脚”,认为裕华区交警队出具的血液鉴定报告已不具有真实性。高某书面提出复议后被拒。 6月15日,石家庄市交管局纪委王姓工人员通知高某接到举报信,要求高某配合调查。 高某称,此后两天内,李某和刘某将从高某处索取的款项共计43000元陆续归还。其中,李某退还时要求高某撤销举报,刘某退还时要求高某写收条,并要求落款日期为5月18日。 6月20日,高某配合纪委调查,并将相关证据提交给纪委。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员称,交管部门已获知相关的举报情况,纪委也已介入调查,5日上午交管局对此情况开会做情况总结,具体信息不便透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