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医务界、媒体、公众对鸿茅药酒提出质疑的相关事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9日发布称,近日已经部署对全省范围内各类媒体发布的鸿茅药酒广告开展全面监测,同时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立即取证并移送广告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自2010年以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监测到鸿茅药酒广告违法案例23宗,均已依法移交广告监管部门处理。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卢君强称,目前已下发了通知,组织各地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省范围内的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平面媒体发布的鸿茅药酒广告开展全面监测。
具体举措包括:组织人员对当地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平面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要求各地一旦发现鸿茅药酒相关违法广告,立即依法对鸿茅药酒发布的广告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并移送当地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需要对该产品采取暂停销售、下架等措施的,移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
此外,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移交广告监督管理部门查处。
卢君强称,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时不要相信以下药品广告,其中包括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