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闹婚“恶俗”生存土壤】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掀起的移风易俗活动,为改变基层婚庆习气提供了历史契机。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点穴式的政策文件先后出台,直指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取得一定的积极作用。
2016年,云南大理州发布《大理州进一步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禁止在县市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闹婚,禁止出现庸俗下流的歌舞表演、搞笑闹剧以及裸露身体、着猥亵性奇装异服、扔鸡蛋、乱扔杂物、践踏草地、污染水源等行为。并要求各机关和企事业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不文明闹婚行为。
作为中央文明办确认的全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试点省份,山东自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红白理事会”制度。理事会的会长、副会长,由当地村居德高望重的长辈担任,全程参与指导操办红白事,为婚丧嫁娶箍上村规民约的“八项规定”。
王涤等受访民俗研究学者认为,新风换旧俗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在此过程中更应重视精神层面的移风易俗。通过倡导文明婚礼、增强法制观念等方式,引导村民在潜移默化中转变思想认识,遏制部分农村地区恶俗“闹婚”行为,使新的婚姻风尚成为农村婚俗的主流。
“尤其对借闹婚之名、行恶作剧之实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喝止。”王涤说,婚庆主事者与德高望重的长辈,应跳出陈陈相因的陋习,维护基本的公序良俗。
“近几年多次发生的低俗、恶俗闹婚证明,某些陈规陋俗在‘人情’‘面子’压力之下,容易不了了之,仅靠公愤或舆论远远不够,要举起法律的武器。”刘国敏说,有关部门主动追责和惩处在恶性闹婚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人,才能树立起文明婚俗的权威和标杆,形成“闹婚”不是“胡闹”、风俗不是违法行为“挡箭牌”的社会意识。
在我国,婚丧嫁娶、迎来送往中的人情风俗承载着交流互动、情感沟通等功能。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高永安等专家指出,要遏制部分农村地区的扒衣、捆上树、喷辣椒粉等恶俗“闹婚”行为,就要加强对群众的社会文明宣传教育。尤其是在社区、农村,通过村规民约、社区共识等柔性条例实施监督和引导,建立起基于熟人社会的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引导基层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道德观。
“培养一地良好的社风民俗是一个长期过程,但不能因此忽视懈怠日常工作。要从身边事、身边人着手,打破婚礼恶俗循环往复的怪圈。”高永安说。
徐军辉等受访者认为,婚姻登记、婚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还可以利用自身资源,提前让新人知晓当地“闹婚”规范,宣传、引导公众转变婚俗观念,用更新颖的婚庆创意和更专业的环节设计来营造欢乐喜庆氛围。这既能有效保护和传承传统婚俗文化,又注入现代特色,赋予其文明内涵,让“闹婚”坚守中华文明基本伦理道德底线的同时,充分表达新人和亲友的喜悦、祝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