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毁约并非个案
除了像林悦这样,因为重要福利或待遇“变卦”,被迫向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的应届生,也有还没毕业就“失业”的大学生。
刘晓(化名)此前在一家民营企业实习已3个月,就在前不久她“失业”了。“之前已经说好要签劳动合同,突然告诉我不需要人了。”刘晓一开始并不是很能接受这个事实,“听到被解雇的那一刻脑子是懵的。只能打起精神继续找工作了。”可对她而言,已经错过寻找用人单位的最佳时机。
此前有媒体报道,国内手机品牌酷派解约260名应届毕业生,酷派较高的待遇和曾经的声誉,曾是这些应届生作出选择的重要因素。酷派负责人坦言,解约这些学生的主要原因是酷派业务下滑,企业改革。依据酷派和这些应届生签订的三方协议,酷派违约时应赔偿本科生3000元、硕士生4000元的违约金。
企业“毁约”并非个案,去年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对个别实习考核未完全达标的学生,给予延长实习考察期的安排,造成应聘大学生认为“被解约”。
违约金难补就业机会
上海顾友律师事务所周志华向劳动报记者指出,三方协议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因为大学生尚未毕业,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并不具备劳动者身份,因而在到单位报到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签订三方协议,实际上对学生和企业都是一种法律上的保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将三方协议视作未来签订劳动合同的框架协议,受合同法调整。三方协议会规定待遇等主要条款以及违约条款。”
然而,现实中,无论林悦这样遭遇“重要待遇变卦”还是企业因为其他原因违约,即使有一定违约金补偿,相比错失的大量就业机会,显得杯水车薪。
《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周斌告诉劳动报记者,在实际损害中,求职学生可以拿到违约金,但不足以弥补已错过其他求职机会的损失。“当然,对于外地需要落户的毕业生,错过落户的机会,造成损失更无法估量。”
周志华提醒,如果学生或者企业违约,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的多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害怕对方变卦,则可以要求把违约金定得高一些。
周斌表示,对于企业毁约的现象,除了法律不断地完善约束外,签约单位诚信意识更为重要。另一方面,毕业生毁约虽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也要承担违约带来的时间成本和信用成本。
三方协议应更细化
周志华表示,大学生违约,无非是找到了更好的工作,而企业违约,则可能是岗位、福利和之前承诺的不同,这都很常见。任何一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机会成本,企业需要重新招聘,学生需要再找工作。但除了违约金的约束,似乎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去限制甚至禁止这种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除非能和社会诚信挂钩,计入个人或者企业诚信档案,否则也只能是赔偿违约金。”他说,“还有就是靠脚投票,某个学校的学生违约多了,可能企业就不来了;而企业违约了,以后的学生也会对这家企业有所提防。”
“对于企业来说,将岗位、待遇等在三方协议中罗列的不那么明确,他们会有很大的回旋余地。但对于学生来说,还应当尽量要求企业尽可能的明确工种、待遇、福利、落户等明细,以免企业变卦。”周志华分析。
周志华建议,学校在三方协议中作为鉴证方,也可以做一些工作,比如强化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与企业进行沟通和磋商,“如果总体违约率高过一定比例,学校要分析原因寻找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