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顺德的黄伯因病去世,子女在料理身后事时发现。保姆陈女士多次转移父亲存款共70多万元但照顾老伯多年的陈女士却坚称钱是老人赠予。那么问题来了这70多万元到底是谁的?!
事件回顾保姆分多次转走70多万元
据黄伯儿子称,父亲生前聘请陈女士从事私人诊所的帮工兼保姆工作,每月均现金支付工资5000元。去年12月27日,在父亲去世后,他们查询老人家的银行账户时发现,陈女士多次持父亲的银行卡,将银行存款转移到自己和她家人的账户上。
今年3月9日,黄伯的两个儿子黄某明和黄某长,将保姆陈女士和她的三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所有转移的钱及其利息。
6月20日,顺德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据法庭认定事实,涉案的70多万元分多次转移:
除了第一次转账有黄伯陪同外,其余几次均是陈女士独自一人到银行操作。
2016年2月5日,黄伯、陈女士和她的大女儿罗某碧到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伦教文明分理处,取出40万元,转到了陈女士的账户。
2月13日,陈女士将这40万元转给了三女儿,用于偿还购房款。
之后,陈女士独自到银行,分批次取出了30万元转到自己的账户。
“我跟他拍档几十年,互相照顾,他购买房屋的钱是我与他一起赚回来的,我说不要,他就说到时候再一次性补偿给我。”在庭上,陈女士坚称,由于两人相识多年且十分信任,钱是黄伯赠予而非自己侵占。
陈女士解释称,第一次取款是陪同黄伯去的,老人家神智清醒,所有业务都依据他的授意,并在他亲眼注视之下办理,不是原告说的“利用工作之便偷偷转移”。而其他三笔钱,虽然黄伯没有亲自去取,但也是黄伯告知密码的情况下由自己帮忙办理,是用于购买补品、药品、杂费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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