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27日专电(记者胡靖国、孙亮全)未经受害人同意,用受害人考号和密码登录招生考试网,私自篡改受害人高考志愿,致使未被原志愿学校录取。山西晋城警方近日破获两次此类案件。
据警方介绍,8月1日,晋城市泽州县第一中学学生李某报案,称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且无法修改,致其未被大庆师范学院录取。经民警网上核查、分析研判,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并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18岁,泽州县人)与受害人李某系泽州县第一中学同班同学,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未经受害人同意,偷偷使用受害人考号和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修改了李某高考志愿,致使受害人李某某虽达到了大庆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但未被该学院录取。
8月1日,晋城市高平市公安局接到高平市第二中学学生魏某报案,称其高考志愿被他人恶意篡改,致其未被山西医科大学录取。经网上核查、分析研判,办案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并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女,19岁,高平市人)与受害人魏某同为高平市第二中学学生,高考前夕该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偷偷使用受害人无意泄露的考号和密码,登陆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网,对受害人填报的高考志愿的专业顺序进行了更改,致使魏某没有被山西医科大学护理学专业录取。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魏某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已分别被晋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