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是民生银行一名客户,他此前购买了该银行员工私售的理财产品,未得到兑付,直接损失100多万元。周先生称,他在购买时对私售行为并不知情。据了解,受骗客户共达20人,损失达3200多万元。
昨天下午,民生银行建议客户报警解决此事。目前,丰台警方已介入调查。
事件
购买理财产品 仅有刷卡凭证
周先生于2013年9月在民生银行西客站支行购买了价值200多万元的两种信托理财产品。两种产品的管理人均为华夏恒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华夏恒业)。产品的投资期为一年,年化收益率为11%。
周先生称,他此前在民生银行买过数次理财产品,对该行非常信任。但是,这次的产品让他觉得异样。首先,这两个理财产品的托管人是兴业银行和广发银行。而之前购买的产品托管人均为民生银行。其次,这次交款是通过刷POS机,他只拿到了POS机打印出的凭条,而前几次他均收到了印有民生银行公章的收款凭证。
随后,他向投资经理郁聪反映了自己的疑虑。郁聪告诉他,这是民生银行和华夏恒业合作的理财项目,希望他不要担心。
2014年9月,周先生未能如期收回投资的全部本金和利息,还有130多万元没有着落。于是,他和其他投资者不断地向民生银行追讨投资款。就在此时,周先生才得知,他购买的两个理财产品根本不是民生银行推出的产品。“当时我被POS机刷走的钱也是进入了广发银行的账户。”但是,周先生购买地点为民生银行的营业点内,由民生银行的员工协助完成。因此他认为,民生银行依然负有偿还他投资本金和利息的责任。
民生帮忙协调 拒绝支付投款
2014年12月30日,民生银行的代表和华夏恒业、亚太华夏(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亚太华夏),就周先生购买的一个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了协商。
根据周先生给记者提供的会议纪要显示,在周先生购买该产品时,担任西客站支行行长的贺新介绍了投资项目的进展和资金流向。
在会上,三方就返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达成了初步协议。协议中称,贺新负责协调,使对方同意客户的资金直接划至民生银行西客站支行,并优先兑付参会的客户。
周先生说,这份会议纪要说明,即使这个理财产品不是民生银行推出的,民生银行对该产品肯定足够了解。因为在会议上,说明项目进展和资金流向的是贺新,而不是其他两家公司。另外,如果这个项目和民生银行没有一点关系,兑付客户的资金也不可能汇入民生银行的账户。
但是,贺新的协调结果并不理想,截至目前,周先生仅收回了超10万元,民生银行仍以周先生所买理财产品与民生银行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全部的投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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