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一起存款被盗取,储户状告银行的案件:程女士银行卡上77万多元存款在省外被盗刷、盗取,于是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如数赔偿这笔存款。
储户报案 77万元存款被盗取
程女士是安徽人,已在昆明安家。2014年12月,她到农行昆明市潘家湾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潘家湾支行”)办了一张借记卡。去年8月24日,她将77万多元理财产品所得存到这张银行卡上。
去年9月1日,程女士拿着卡到银行取钱时,才发现卡上77万多元存款只剩下0.57元了。程女士急忙到农行潘家湾支行询问,但未得到满意答复。当天,程女士先后向昆明警方和嵩明警方报案。
监控显示 有些款在外地被取走
经云南银监局调查核实:去年8月21日,一名女子持临时身份证到农行嵩明县黄龙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黄龙支行”)办了一张借记卡。程女士是安徽亳州人,这张临时身份证上的信息与程女士的身份证信息相差无几,只不过冒充她的女子是安徽“毫州”人。
“这张临时身份证把亳州写成了毫州,安徽根本就没有毫州这个地方。”程女士说,黄龙支行在给骗子办理银行卡时,没有尽到审查临时身份证信息是否真实的职责。
农行潘家湾支行提供了详细消费、取款明细显示:去年8月24日,程女士的理财产品存款到账当天,她的借记卡有一笔100元消费,消费地址在浙江杭州;接着又在深圳发生200元消费;之后又在上海发生过5笔消费交易,共计6万多元。第二天,这张借记卡又先后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发生过19笔交易,总共被取走31多万元。在随后几天里,程女士的借记卡先后发生97笔交易,有些钱是在外地自动取款机上被取走的,警方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获取了取款人的头像。
程女士说,她多次找农行潘家湾支行交涉,“银行陈主任告诉我,我的大部分钱是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进行交易的,银行已冻结了60多万元,叫我提供房产担保,可以拿回60多万元。可至今我都没有拿回一分钱。”
银行陈主任称没有承诺过此事。
银监局称 银行未严格审核身份证
云南银监局调查核实:去年8月21日,一名客户持临时身份证到黄龙支行办了一张借记卡,所持临时身份证信息和程女士的身份证几乎一致,姓名、性别、年龄、籍贯都一致,只是把安徽“亳州”写成了“毫州”。该客户在黄龙支行办卡时,还将程女士的电话号码也更改了,导致程女士的存款被取走时,手机上没有短信提示。黄龙支行在给客户开户过程中,对临时身份证的真实性审核未做到严格审慎尽职、对客户重要信息资料(手机号码)进行登记变更审核时,也未做到严格审慎尽职。
为此,云南银监局责令农行云南省分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云南银监局责令农行云南省分行认真核查该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的业务流程和风险防控机制上是否存在漏洞问题,督促银行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
警方掌握 嫌疑人取款的视频
随后,程女士将农行潘家湾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77万多元存款。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程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她账户上的存款是被盗用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农行潘家湾支行存在过错。据此,五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程女士的诉讼请求。程女士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坚持要求银行赔偿77万多元存款。
昨天,昆明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程女士向法庭申请调取证据,主要是警方已掌握的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柜员机上取款的视频。
此案将择期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