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消息 同居女子劝他不要喝酒,他竟然恼羞成怒,对女子进行一番殴打,造成对方伤重身亡。事发后,他还将女子扔下楼,造成女子自杀的假象,呼叫工友救命。昨天上午,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合肥市中院受审。
发现女子死亡 扔下二楼“呼救”
张某某是肥西县铭传乡人,今年40岁,是一名木工。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29日午后,在肥西县三河镇木兰村一工地工棚16号房间内,张某某与同居女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某在房间内用脚踢打女子胸腹部,并用拳头对女子头、面部进行殴打,掐女子的颈部。当晚21时左右,张某某发现女子已无生命体征,遂将女子的尸体从工棚二楼窗户扔至工棚后空地上,制造女子跳楼自杀的假象,并求助工友进行抢救。
次日凌晨1时左右,到达现场的民警识破假象并将张某某控制。
经鉴定,女子系外力致脾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劝他少喝点酒引来致命毒打
昨日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张某某身材瘦小,穿着破旧的衣服。当天上午旁听席上,没有一位亲朋到场。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张某某表示认罪。他说,他与被害女子认识八九年了,两人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举办过婚礼仪式。事发当天中午他与工人一起吃饭并喝了酒,随后到工棚内休息,“她就让我以后不要喝酒,还骂了我。”
张某某称,随后两人发生了争执,他打了对方两下,还用脚踢了女子的腹部,另外,在被骂时他还掐了对方的脖子。
张某某辩称,他并不知道被他打的女子死亡了,他还买了方便面打算给对方吃,直到当晚他发现对方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我当时很害怕,手机也没有电了,为了救她才把她从楼上扔下去的,然后让工友帮忙报警。”
据张某某的工人们介绍,张某某平时喜欢喝酒,酒后脾气暴躁。
在庭审现场,被害女子家属的代理人提出了87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对此,张某某表示,愿意赔偿,但是没有这个能力,家人也都不管他。
此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