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田在与小伙伴举起枯树玩耍过程中,因为躲闪不及,被树干砸中死亡。田田的父母将一同玩耍的几个孩子、村政府、镇政府及某园林管理中心诉至法院,索赔84万余元。今天上午,案件在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
小伙伴玩耍却砸死一人
田田2007年出生在北京,和父母一起生活在大兴区某村。去年10月18日傍晚,田田和在家休息的母亲打了招呼,与小朋友小李一起去村口的公园玩。
“当天天挺冷的,风很大。”田田的父亲回忆,“他出去了,就没再回来。”
在公园,田田和小李碰上了另外三个同龄人。其中一个男孩偶然发现了草丛中有棵枯死的树木,根部已经脱离了地面。出于好奇,四名男孩就将枯树举起来玩耍,一名女孩则站在一边看。
“咱们松手吧,看谁跑得快!”举到一定高度,孩子们感觉有些吃力,其中一名男孩便提议松手。其他三名男孩听到这话都跑开了,但田田却躲闪不及,被落下的枯树砸了个正着。
当田田妈妈得知消息赶到公园时,田田已经昏迷不醒。虽然及时被送往医院,但经过两天的抢救,田田还是不幸死亡。
事发的公园虽然不收费,但门口有人值守。现场照片显示,肇事的枯树有三四米长,表面枝杈纵横,事发后第二天,地面的血迹依然清晰可见。
被告各方均称自己无责任
田田的父亲刘先生找到了村委会,但村委会称公园的土地早已出租给了西红门镇政府;而镇政府又称,公园的管理委托给了某园林管理中心。
因为无法分清各方的责任,刘先生将一同玩耍的几名男孩、村委会、镇政府和某园林管理中心一同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4万余元。
上午,案件在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田田的父亲与律师一同出庭,而对面的被告席坐着三名孩子的家长,以及村政府、镇政府、某园林管理中心的代理人。
涉事男孩小胡的代理律师表示,对事故的发生表示同情。但孩子们只是在玩耍,小胡并不是玩耍的组织者,在场的孩子们也都没有成年。“原告作为监护人,对意外的发生也有一定过失。”
田田的父母承认,作为监护人,自己对意外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但各被告都存在管理疏漏、不作为等过错。因此刘先生表示自愿承担30%的责任,而要求六名被告共同承担70%的赔偿。
村委会表示,公园的土地已经出租,因此自己并不是公园的管理者;园林中心也称自己并未和任何单位签订关于公园的管理协议。
“树木是孩子玩耍时从草丛中拖拽出来的,树木本身不会对公园玩耍的小孩造成任何伤害。”镇政府代理人则表示,田田的死亡,是孩子们的玩耍导致的,而并不是枯树本身,因此田田父母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各方均同意进行调解,但当庭并未达成一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