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江晚报报道, 90后青年王某因琐事被他人殴打后,偶然知道打人者接着要到南陵县十字街吃夜宵,遂回家取出甩棍伺机报复,但在十字街苦苦找了约2个小时的王某结果却打错了人。近日,南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的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件。
2015年9月底的一天21时许,王某酒后在南陵县籍山镇“皇廷国际”KTV楼下时,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因寡不敌众,王某被对方殴打。打人者在离开现场时说“我们到十字街去吃夜宵去”。
王某听到此话后,返回家中,取出甩棍赶至十字街附近寻找与其发生冲突的人。当日23时许,在苦寻约2个小时后,王某在十字街附近小南街路口,发现李某等人与其发生冲突的人相似,遂拎着甩棍向对方冲去。由于毫无防备,李某被王某用甩棍打伤。将李某打伤后,王某迅速逃之夭夭。后经南陵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王某当然不能逃脱法律的惩罚。2015年10月中旬,被告人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此后不久,王某的近亲属与李某的近亲属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清结,李某对王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琐事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