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森林公安局3日披露,南涧县森林公安局近期广辟案件线索,连续查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林麝案件1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3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林麝香囊)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收缴猎枪3支,麝香囊1个,林麝皮1张。
3月11日11时,南涧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特勤耳目报称:“公郎镇自强村委会香阱村三村民打得一只獐子。”获取线索后,民警经过秘密调查,确定案件线索真实。通过固定证据,最终查明:2016年3月6日下午,南涧县公郎镇自强村委会香阱村村民何某某、何某、杨某某三人结伙,用何某某、何某非法持有的火药枪和射钉枪到“打石板场”下面的阿细字山林内猎捕得一只獐子(后经鉴定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
三人将麝香囊挖出后,把林麝肉煮食。次日,三人将麝香囊以2300元的价格出售给公郎镇一饭店老板马某某。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何某对非法持枪与杨某某结伙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林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何某某、何某、杨某某被南涧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非法收购林麝香囊的马某某已立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侦查。
此外,民警在办案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弟弟杨某非法持有猎枪1支,遂立为非法持有枪支案侦查。目前,5起案件均在加紧侦办中。
林麝以分泌麝香而闻名,是世界濒危动物和中国一级保护动物。雄麝分泌的麝香有“软黄金”之称,多用来配制高级香水、香精、苏醒和强心等急救药物,具有极高的经济和药用价值。因其价格昂贵,人为猎杀取麝致使野生资源枯竭,造成传统中医药许多名贵验方因无麝香原料而名存实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