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张先生向陪办君反映,称自己可能遭遇“婚托”,想要回交给婚介所的1600元服务费,可未能如愿。婚介所负责人称自己已付出劳动,不该退还全款。双方陷入争执。经陪办君调解,婚介所退还给老人1500元。
见第一次面就索要“三金”
郑州市民张先生今年已经80岁,家住秦岭路棉纺路附近。老伴在数年前去世后,他就一个人生活。
考虑到年纪越来越大,又是一个人,“真要有个万一,身边连一个知道的人都没有。”老人有了续弦的念头。至此,他就开始留意一些征婚信息。
半个月前,老先生看到一家婚介所登的信息很是齐全,就有些心动,于是亲自来到婚介所。
当天下午,婚介所一名张姓女负责人接待了他,并在一个多小时后,给他介绍了一名65岁的女子,让两人见面。
随后,婚介所负责人要求老人交纳1600元的服务费。但老人当时身上就带了200元钱,婚介所负责人就叫来了一辆车,载着老人、女子一起到老人家拿钱。
晚上,老人又请了他们吃了顿饭,之后婚介所负责人离开。“还没说一会儿话呢,她就张口要金镯子、金耳坠、金项链。”老人当时就觉得不对劲,一口拒绝。
蹊跷:打了几次电话后就不再接了
老人介绍,在拒绝了女子索取“三金”的要求后,对方称“要不就给1500元钱,当做见面礼。”再次被拒绝后,女子离开。
老人当时就给婚介所负责人打电话反映情况,认为介绍的人太不靠谱,但负责人却责怪他不应该与人家产生口角。稍后,婚介所负责人称既然这个没谈拢,还可以继续给他介绍。
在此后的半个月时间内,老人打了几次电话,对方均称正在给他留意中,熟料后来却不再接听他的电话。
老人认为,第一天介绍的那名女子很有可能是婚介所的婚托儿,一来是为了稳住他,二来是能“骗”些钱就“骗”些钱。
在数次交涉未果后,老人找到了陪办君,要求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登记证书上的住所显示在建设西路,而这家婚介公司却在大学路
陪办:婚介所退还了老人的婚介费
随后,陪办君和老人一起来到了大学路与中原路附近的这家婚介所。
在婚介所办公室内,陪办君见到了张姓负责人。她对老人的事件讲述并没有异议,但认为老人的“指证”是无稽之谈,“那都是他自己说的,这根本不可能,人家那位女士还说他不合适呢。”
至于索要钱物一事,该负责人解释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双方相处了解和进展,由各自把握,“我们不可能全程监控,给或不给、啥时间给,那是他们自己说了算了。”而不接电话的原因是老人耳朵有点背,在电话中沟通不便。
对于陪办君“能不能看一下那名女子的登记资料或者联系方式”的要求,该负责人认为不合适也没那必要,“事情既然到了这步程度,再联系她也没多大意义。”
就在婚介所的墙上,挂着一份“征婚须知”,上面标注有“交费后,应向工作人员索取收据”的字样。而老人并没有收到这样的收据,“那不是去他家拿钱吗,当时也没有带,现在就可以给他补出来。”婚介所负责人解释说。
婚姻介绍机构资质证早已过期
老人依然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不愿意接受这个方案,要求退还自己的费用。但婚介所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付出了劳动,不应该退还全款。双方陷入争执。
经过调解,婚介所最后退还了老人1500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