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个月卖两次
去年8月,陈先生和妻子在合肥滨湖新区观湖苑小区看中一套房,总价96万。经中介牵线,8月27日,陈先生将28万元汇入房主曹某某银行卡账号。双方随即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书》。陈先生说,钱汇过去后,曹某某却称房产证在他老家,无法办理房产过户。
去年12月3日,陈先生发现曹某某竟然将房屋又卖给了江女士。江女士也已把29.4万元首付款付给对方,合同签订时间为10月23日。 12月,曹某某玩起了消失,江女士和陈先生怎么也联系不上他。
作为帮陈先生联系房源的中介,合肥徽宏置业业务经理李先生说:“签合同前,我们也查证了曹某某的房产信息,在此之后,房子再有交易,中介就查询不到了。”
给江女士介绍房源的吉大房产中介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买卖双方只要没去房管局进行产权交易,中介就无法查到该房源是否交易过。
起诉冻结了房主资产
陈先生和江女士认为,曹某某一房两卖,涉嫌欺诈。在去年12月底,两人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曹某某欺诈。
近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立刻冻结被告曹某某和妻子朱某某银行账户上的96万元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此外,陈先生也向包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要求追究曹某某刑责。在警方的协调下,曹某某终于出面,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中介公司作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