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昌平马池口镇某村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董某,在将村里土地出租后,因填土工程与承租人发生矛盾,双方发生互殴。落网后,董某还交代了其雇人打伤菜农的暴力事件。昨天,记者了解到,董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及寻衅滋事罪,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村主任雇人闹事
据了解,2006年6月,男子刘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当时在昌平马池口镇某村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董某,试图让其帮忙租下村里的一块土地盖厂房。见可以为村里招商引资,董某很快便同刘某谈定了此事,将村内一块43亩的土地租给了刘某的公司。协议中双方商定租期为50年,刘某支付105万租金。事后,因为招商有功,董某还得到了村里5万元的奖励。
2007年7月左右,按照计划,刘某的公司开始准备在此块土地上盖厂房。由于该块土地为沙石地,刘某开始 找人在此填土。得知此事后,董某主动找到刘某表示,让其买自己的土,并可以帮忙拉土。在双方没有谈妥的情况下,刘某雇人为自己拉土。几天后,负责运土的货车突然在中途被陌生人阻挠。刘某在得知其为董某雇用的人后,当即与其发生争执。董某找来十余个男子,双方在工地发生互殴。自此,刘某便将该土地搁置,没有再进行施工。
收疏通费后依旧找茬
直到2009年底,刘某准备再次施工时,发现仍有人在村内禁止货车进出。于是,为了平息此事,刘某便找到董某试图缓解紧张关系。董某暗示双方互殴后,由于其雇用的人员受伤,他一共赔偿了20万元。经过商议,刘某决定支付5万,用于让董某帮忙疏通关系。本以为自此相安无事的刘某,再次开工后,却仍屡屡遭到村内人员的阻止。无奈之下,刘某只得向警方报案。接到举报后,民警通过调查,很快将收受疏通费的董某抓获。
自爆打伤菜农获减刑董某被带至派出所后,除了将自己收受贿赂的情况和盘托出,还主动交代了雇用他人打伤菜农的案件。
2008年4月,中石化公司要在董某的村内铺设石油管道,需占用董某家的部分土地,并补偿90万元。而董某的土地当时正出租给10余户菜农,其便给了每户1.3万元的补偿,菜农不满,多次到村委会反映情况,要求增加补偿。最终,在村里的调解下,董某又给每户多赔了5000元。对此耿耿于怀的董某便雇用了10多个男子将菜农家的门窗砸坏,并殴打了其中的5名菜农。
据介绍,董某在开庭时,始终对检方的指控全部认可,且积极退赃并自首,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