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新闻首页 | 国内 | 国际 | 经济 | 社会 | 体育 | 文娱 | 时评 | 图片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新闻中心>>新闻时评
 
 
骗房只罚五千 惩处还是纵容?
2011-04-16 09:38:06   杭州网

 对于何永华等四名百万富翁申请保障房事件,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将按照规定处5000元罚款。(4月15日《广州日报》)

 明明住着大房子,还开着好车,却非要装穷乞怜,跟一些弱势群体争利,这不仅仅是个道德沦丧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带有明显诈骗倾向和实质的犯罪问题。深圳市住建局对这些为富不仁者,开出5000元罚单,尽管也算是依章处罚了,但实际震慑警醒效果为零。笔者认为,对类似的骗房行为,引入刑罚概念,将其纳入诈骗罪范畴,由司法机关予以严惩,毫不为过。

 或许有人会以平和司法、和谐社会等观点来反驳,那就让我们先来看看,富翁骗房的社会危害。首先,尽管各地都在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但保障房数量毕竟有限。任何不符合条件者的投机捡漏,都意味着那些符合条件者的失去机会,这显然有损社会公平正义。其次,那些已经拥有一套甚

至数套住房的富翁,要想在条件审核过程中蒙混过关,必须打通各种关节,这又为权钱交易等官场腐败创造了土壤和条件。最后,一旦有富翁浑水摸鱼成功,其经验就会如附着在空气里的细菌那样飞速传播,导致越来越多别有用心之人如法炮制,弱势群体的住房利益也会被蚕食得更快、更大,民间情绪也会随之高亢。

 综上,一个富翁的骗房行为,不仅仅是钱的事,还关系着人心向背和社会稳定,如果这个口不能堵死,其社会成本有可能无限放大。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保障房的属性,是公共财物。任何弄虚造假骗取保障房的行为,也理应涉嫌诈骗罪。而按照法律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以深圳的房价而言,哪怕面积最小的保障房,一套价值也在20万元以上。如果以法论处,犯罪嫌疑人将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时的财迷心窍,将可能面临漫长的牢狱之灾,这种恐怖的成本代价,相信对任何心智正常的人而言,都不敢以身试法。鉴于此,各地政府在大兴保障房土木的同时,不妨也举一反三,认真考虑一下用刑罚保驾护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丛晓波    编辑:江水    
  腾讯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分类信息 杭州租房 杭州二手房 杭州招聘 杭州兼职 杭州二手车 北京分类信息 赶集上海 赶集网广州 深圳赶集网
     图库
地球最像火星的地方
死亡之谷的神秘民族
一按就流鼻涕
不常见“特型”枪支
宋慧乔抵京做代言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新闻时评
·刺耳喇叭声叫板“禁鸣令”
·不要被物价数据表象所迷惑
·北大拆楼之“三不该”
·重庆卫视究竟想成什么样的电视台
·美国式的谎言还要继续说下去吗?
·人民时评:警惕“一票否决”被异化
·刘洪波:能放心喝杯奶是社会秩序的底线
·博鳌亚洲论坛在包容中实现共赢
·国青男篮闹出血谏门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撕下美国“互联网自由”的虚伪面具
·比爱更可爱的是一个永远的约定白峰
图片新闻

观花逗绿入春乐( ...

乐观“九品芝麻官 ...

宋慧乔抵京做代言

琼瑶剧9大男主角今...

你信吗 人体趣味迷信

创意摄影 别样爱情
热门点击
·楼市调控政策频出台 刘晓光:商业地产前景诱人
·男子到女工宿舍内强奸女同事
·爱车心切美女遭“宝马男”骗财骗色
·男子自学铁砂掌可以轻易连续劈断砖头
·男子下班后ATM旁守株待卡 4次取款2.14万元
·春晚最喜欢节目:赵本山蝉联“小品王”
·小伙相恋俩月女友竟怀孕四月
·一批法规规章2月施行 禁止分割租房
热点专题 more
- 倡导绿色出行 加快公共自行车发展
- 杭网小记者探营绿城俱乐部
- 杭网年终环球盘点
- 杭州网十周年
- 专访著名剧作家、作家苏叔阳
- 第三届太极拳健康大会
- 广州亚残运会
- 红楼问计:《中东河桥梁图片展》
- “西湖先锋 闪光言行”展示评选
- 《我们圆桌会》联合征集议题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