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荣誉过去只授予军人国家公职人员 她贫困的双亲今后生活有了保障

朱婷婷的父母不会上网,照片是她朋友昨天晚上传来的。
安徽省泗县人朱昌全在温州以捡废品为生,生活困难。
昨天上午,他从温州市公安局拿到一份认定书,授予他女儿“因公牺牲”的荣誉。两年前,他年仅21岁的女儿朱婷婷在服装店上班,英勇与歹徒搏斗时遇害。
对一个普通群众作出这样的认定,在浙江还是首次。
而对于朱昌全来说,这个认定书最现实的意义,就是他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
事件回放
为保护店里财物
她被歹徒捅了48刀
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当天。
中午12:40左右,在温州市区温迪路一家服装店里,店员朱婷婷一个人在看店,她来温州打工3年了。
盛夏的正午行人稀少。一个男青年走进服装店,爽快地挑选了3件上衣和1条裤子,让朱婷婷帮她包好。
“把店里的钱都拿出来!”趁朱婷婷低头开票时,男青年突然拿出一把匕首,顶住了她的脖子。
朱婷婷吓得尖叫了一声,但很快冷静下来。她镇定地和歹徒周旋,“我同事马上就要来了!”“你是哪里人啊?抢劫是要坐牢的。”
歹徒看她想拖延时间,恶狠狠地威胁她,再不把钱拿出来,就要捅你了!朱婷婷转而用哀求的口气跟他说,“你要是把钱拿走了,我们的店就开不下去了”。
歹徒见拿不到钱,对着她的胸口狠狠地捅了一刀。
“抢劫啊,抢劫啊!”朱婷婷边呼救边和歹徒搏斗。歹徒上前捂住她的嘴巴,朝她身上接连捅去。
歹徒把受伤昏迷的朱 婷婷拖到更衣室里,抢走了她的手机和几百元钱,换掉了身上的血衣后仓皇逃跑。过了一会,朱婷婷苏醒过来,爬到门口呼救。
当天下午3点,朱婷婷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生鉴定,在与歹徒搏斗过程中,朱婷婷一共被捅了48刀。
凶手在法庭上对着她的遗像
深深地鞠了个躬
案发后5小时,男青年落网,凶手是青田籍的卓某。今年上半年,他被依法判处死刑。
2008年12月开庭时,卓某对着朱婷婷的遗像,深深地鞠了个躬。他没想到,不是为了自己的财物,一个弱女子面对抢劫会如此顽强地反抗。
今年6月2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经调查核实,授予朱婷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这是普通群众能够得到的最高荣誉。
朱昌全夫妇捡废品为生,女儿的离去,让这个家庭更加困顿。两个老人今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呢?
虽然有见义勇为奖,但奖金不多(现还在申请中),靠这点钱养老,显然不现实。
最新政策
朱婷婷被授予
因公牺牲荣誉
情况有了转机。今年6月21日,浙江省公安厅、民政厅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因公牺牲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能够认定为革命烈士的,按烈士抚恤;未认定为烈士的,由市级公安机关认定为因公牺牲。”
8月27日,在温州市公安局告知了相关政策后,朱昌全提交了认定朱婷婷因公牺牲的申请报告。
为此,温州市公安局向浙江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做了请示,还重新调查了朱婷婷见义勇为的行为。
8月31日,最终授予朱婷婷因公牺牲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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