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民俗需因势利导
刘大先
一种习俗总是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百姓日用而不知,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当生产与生活都已发生巨大变迁的时候,年俗的传承自然也要在“变”与“不变”中间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温故俗,知新年。年俗的现代传承既包含情感与心理因素,也包括仪式与符号内容,更涉及文化创意与开发。从内涵上来说,应该重新梳理春节原生态意义上的核心元素,让它成为民族的精神皈依;在形式上,要放大过年的集体记忆和文化积淀功能,并适应当代新语境,构建新的生活节奏,推广民间传统习俗活动,使其成为年俗的活态生存环境;在文化创意产业中,更新传统过年的仪式与符号,并相应进行区域性的民俗开发;在国际传播上,要在交流融通中提振民族自信心和文化凝聚力。
传承年俗有外部环境的因素,但更多的则是来自文化内部的主体因素。其根本是要“向内转”,因为传承的动力在政府干预之外,更多来自文化拥有者重新审视和发现民族民间传统节日的价值,形成文化主体的自觉。具体而言,可以概括为三重文化自觉。
首先是政府自觉。自上而下的国家层面的立法与组织能够让过年的历法时序走出“民俗”的范畴,而进入历法制度层面。自2008年实行的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全体公民放假制度,就标志着国家意义上的法定承认与传承。政府组织与主导的年俗活动,保护与培养年俗传承人,挖掘与抢救年俗文化资源等,会使弘扬中国传统年文化成为国家行动,起到风行草上、移风易俗的作用。
政府决策导向之外,大众媒体推介传播和学校教育普及也尤为重要,这是教育自觉。与年节相关的风物、传说、故事、符号、历史渊源、审美价值、思想内涵等知识,可以通过中小学乡土教材、高校人文类选修课程等进行普及。这对于培养青少年的自觉传承有积极作用,也会对完善传统年俗认知与研究产生长远影响。
第三是产业自觉。年俗的产业化可以将仪式自觉进行功能拓展,比如在舞台、电视、网络媒体的年俗展演中改造与传承年俗文化符号,通过旅游与观光催生年俗文化再生产。新媒体利用平台优势,还可以更多地与港澳台地区、海外华人群体进行互动传播。以产业方式发明传统、打造新民俗,关键要与民众的物质与心理需求相契合。
传承年俗要因势利导,根本是要“向内转”,形成文化主体的自觉。而文化同时也反作用于社会,披着消费主义外衣的新变现象,假以时日也可能有一部分沉淀为一种集体记忆和节日仪式——也许我们下一代人的春节回忆就不是围着篝火与老人一起守岁,而是和祖父母在电视机前看电视、与小伙伴们在群里抢红包、跟随父母到世界某个地方旅游的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