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三某人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古老的节日之一,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变迁和文化的现代化,节日的精神内核和表达形式都在发生变化。值此丙申猴年新春之际,我们约请三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春节文化进行探讨。
——编 者
关键是能否形成集体记忆
罗小茗
站在2016年的年头,如果你还不知道怎么用微信抢红包,没有被排山倒海的“年货节”挠得心痒痒,没有错过春晚却错过了对春晚的集体吐槽因而失去与小伙伴们的共同话题,那么,你似乎便要和这个新年隔绝了。近5年来,网络技术源源不断发明、传播和更新着“新年俗”,中国人已经不知不觉被卷入了一场推陈出新的“新年俗运动”之中。
不过,再定睛看看“阿里年货节”的网页,或琢磨一下微信红包的派发规律,又会发现变化中的不变:无论是逢年过节孝敬长辈的“孝随礼到”,洗洗刷刷、除旧布新的“清洁迎新”,或是微信红包的大小额度,这其中每一样的“购买”或“送礼”任务,依据的都不过是社会生活中的基本准则。之所以能被大张旗鼓地重新布置、隆重推出,不过是因人们对传统年俗的记忆与情感使得它们看起来有了不同的新年滋味。如此说来,赋予“新年俗”以意义的,又并非网络技术,而是人们对过年这一社会仪式的需求,是日积月累的文化情感和集体记忆以及希望参与其中、将自身和更广泛的社会历史相关联的社会情绪。
然而,也正是在这里,网络化的“年味”呈现出了它的基本矛盾。一方面,任何能够带来社会意义感的集体仪式,想要积淀为一种传统和习俗,成为社会记忆的一部分,不仅需要同时段大规模的社会参与,也往往要求社会时间的持续投入。或者说,持续稳定的社会时间是构成社会习俗和集体记忆的重要条件。但另一方面,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恰恰是以杀死时间或抹杀自身历史为荣的。每当“新年俗”被创造出来的时候,旧有的仪式——比如电子贺卡、短信拜年之类,便迅速被替代和抛弃,既不留丝毫痕迹,也没有追念的必要。更快地谋杀自身、别立新宗,是商业利益使然,也是网络化年俗的基本特性。
于是,当人们谈论网络技术所创造的“新年俗”的优劣时,真正的标准恐怕并不在于它是否夺人眼球、形成一时的风尚,而在于,这样的社会风尚对于形成新一轮社会集体记忆究竟有几分效力?由此形成的社会集体记忆,又能为后续的社会仪式的发明创造提供什么样的情感基础?如果说今天以二三十岁的青年一代为中坚所开发和推动的网络“新年俗”,其植根和依据的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乡巨变中的新年记忆和过年习俗的话,那么,再过20年,被如今的“新年俗”熏陶着长大的年轻人——领着微信红包、看着弹幕、吃着天南海北的年货乃至到境外旅游过年的一代人,当他们支配技术或被技术支配之时,他们发明仪式的能力将会如何呢?
可以肯定,每一代人都会根据他们的成长经验和社会认知重塑年俗。只是我们需要辨认,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社会仪式的新旧年俗,究竟如何区别于一般的消费行为,在人们的集体记忆中打下真正的印记,从而使社会可以在这一基础上,往更良好的方向延续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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