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形象工程自毁形象:广西平乐县,为完成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强制要求高速公路边村民出钱粉刷外墙,多则上万元,少则一两千。对家庭经济拮据的村民,村干部称“没钱贷款也要刷”。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这个古怪的事儿,我看着网友热闹的评论,忍不住朝天笑了。
笑过之后,还是很佩服当地政府反应快:县长文飞,立马认错,公开向受伤害的群众表示“真诚道歉”。央视的《焦点访谈》毕竟还有点威力,县级政府被曝光后就立刻表现得乖乖的。
在经济不是太发达的地方,在最基层的位置,要搞一些形象工程,政府自己又不能或不愿拿出钞票来,于是总想着让老百姓从自个兜里掏钱。这平乐县“强制村民出钱刷墙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真是劳民伤财。早年要百姓集资的,大多是修桥铺路的事儿,说实在的,比如要修一条机耕路到你的村庄里,你这村庄的百姓是受益者,你出工出力或出一点钱,也是应该的;可这“出钱粉刷外墙”,真的跟百姓切身利益毫无关系。所谓“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到了一些基层的地方,就变成了“粉刷房子外墙”——而且仅仅粉刷高速公路两边房子的外墙,这显然是粉刷起来给过路客看的,不,大抵是给过路的上级 领导看的。
对此,老百姓当然不高兴不满意。你想想,别说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就是在发达地区收入不菲的你,要自个掏出几千上万,将你房子的外墙毫无意义地粉刷一遍,你愿意否?
好了,现在这事儿被曝光了,形象工程已自毁形象了,此事可以到此结束了,但别的地方别的领域别的方式别的形象工程制造,仍会出现。如何才能杜绝此类“毁形象”的形象工程?这是难题。
很重要的,是必须分清各自的场域。政府的归政府,百姓的归百姓。两者不同,不可简单混淆。每个不同的场域,各自拥有特定的价值观,拥有特定的利益形式,拥有特定的逻辑必然,拥有独特的自身习惯,拥有特定的调控原则,也拥有各自不同的实象与幻象。而严格来说,归于政府的权力与经费,也不可乱用,不能随便用在没有多少实质意义、只在自我脸上贴金的形象工程上;但说实在的,这个一时还难以做到,那么,严格禁止强制百姓为“公共形象”掏钱,还是不难做到的。
只是这“严禁”的上头,需要一把完全能够落下的悬剑——比如,今后谁像平乐县那样干,作为县长的谁谁谁就被坚决罢官免职,而且没有“东山再起”之说,那么,大抵就不会再有乱入百姓场域的事儿发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