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两个事件在舆论的一致“讨伐”之下,相关政府部门不仅重新作了表态,而且采取了具体补救行动。其一与四川简阳原市长段成武有关。段市长因为违法批地而被“免职”,但一周后即被调至其上级市资阳市的财政局任局长。资阳市委宣传部10月30日发布通报称段成武已被免去局长职务,并强调之前之所以将其调任财政局局长,是因为这样“有利于查实情况、整改问题”。
另一件则与南京市拆除书报亭有关。此前南京市决定拆除所有街巷里的书报亭,理由是影响市容,在遭到媒体、公众批评之后,南京市政府10月30日明确表态:街巷允许设置书报亭。而此前一天,玄武区副区长曹曙在与网友交流时称,“我们没有提过所有的报刊亭都要从马路上关停掉,我们的提法是报刊亭应该入室经营,报刊亭应该进超市经营”。
在现实的语境中,我们在理解官员口中的“应该”时,不应该按通常的字面意思理解,因为,在一些官员那里,语气平和的词语所要表达的可能是一个语气强硬的意思,比如,这里的“应该”其实就是“必须”。如果谁以为“应该”是可以商量的意思,那就大错特错了,是要吃亏的。
据说经过整理后的曹副区长答网友文字与原文是有区别的,以上那句话在原文中是“我们对所有的报刊亭都要从马路上关停掉”。其实,即使是经过润色的文字,意思与原文仍然毫无差别 ,“应该”或者说“必须”入室经营,也就意味着不允许在马路上经营,曹副区长仍然一再说自己“没有提过所有的报刊亭都要从马路上关停掉”,不过是玩文字游戏而已。这就像那位要求外地人“团成一团,圆润离开”的上海某电台主持人一样,大家都明白他要表达的是让外地人“滚”出上海,难道他可以以自己没说过“滚”字为自己辩解吗?
无论是资阳市的“有助于查实情况、整改问题”,还是曹副区长否认说过某些话,都不过是“煮熟的鸭子——嘴硬”而已。他们一边嘴硬一边“改正”错误,所要表达的意思无非是“我可以改,但我没有错”。无论是“心服口不服”还是“口服心不服”,都容易使当事人陷入坚持错误的泥淖不可自拔。不能心服口服,再冠冕堂皇的“改过”都不可能带来“自新”,因为这样的“改过”仍然只是表面文章,犯错者既然没有悔过的诚心,也就无法避免将来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
让官员认个错真的有那么难吗?认错也就意味着有人要为此担责,或许在他们看来,只改错不认错,就不会被人追究了——问题是,这种伎俩却常常奏效。这或许说明,在现实的官场环境中,这种嘴硬的情形还是很有市场的。
什么时候,当犯了错的官员们能够痛痛快快地当众道个歉时,社会才算有了真正的进步,一切由官员犯下的错误才不至于一犯再犯,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公众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