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铁道部修改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并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儿童票的儿童身高限制,从1.1米至1.4米,调整为1.2米至1.5米。
近年来,调整儿童票身高标准的呼声不断,铁道部终于正视现实,有了具体改动。对于一定年龄的儿童实行优惠服务,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惯例。儿童是社会的未来,关爱儿童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为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爱护,是某些相关行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然而,长期以来一些涉及提供儿童服务的行业所执行的优惠标准,显得过于陈旧、滞后,未能考虑时代发展的情况。
我国涉及到儿童购票优惠服务的交通、游乐等行业,目前执行的购票身高标准,大都是上个世纪50年代制定的。可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儿童的身高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据辽宁有关方面统计,50年前,辽宁省7岁儿童的平均身高是1.14米,而目前7岁儿童的平均身高是1.26米。据《青岛晚报》报道,该报对山东青岛市内四个幼儿园5—6岁年龄段的孩子身高进行样本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五六岁孩子的身高在1.2—1.3米之间,身高在1.1米以下的基本没有。而我国目前多数交通、游乐等行业执行的 儿童购票身高线是1.1米(少数也有1.2米的)。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五六岁的孩子乘车、进公园等都需要买票,享受免票的儿童只能是四岁以下的(有的三四岁儿童身高“超标”也可能要买票)。这显然违背了为儿童提供优惠服务原则。
从12月1日起,铁道部调整了儿童票的儿童身高限制标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儿童身高的变化,但是仍然会有一些儿童因身高和年龄“不相称”,不能正常享受儿童票优惠待遇。能不能变儿童票优惠单一身高标准,为身高、年龄两便的标准呢?比如,愿意按照身高标准享受儿童票优惠的就按照身高标准,能够提供儿童户口证明的也可按照年龄进行儿童票优惠。这样就是出现儿童身高和年龄“不相称”,也能够充分享受儿童票优惠待遇。目前,涉及儿童票优惠的服务行业,有的实行身高标准,有的实行年龄标准,如果两者兼顾还是不难做到的。
好事要办好。一些很有人情味的优惠政策、措施都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这些政策应该尽量反映社会实际,避免制造社会矛盾,便于实际操作。惠人的政策,绝不能成为卡人标准。除了铁路部门,许多面向儿童服务的行业,在这方面都有很大改善空间,愿更多的行业都能够与时俱进,改进儿童票优惠服务标准。 |